1990年以前,全国60多个部委直属(还有厅、局、办、社、署、公司等,以下称部委属)高校一共368所,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35所。这368所高校中,大多数是本科院校(多数是一本,少数是二本,没有三本),少部分是专科院校。
能成为部委直属高校,一般来说,不是国家重点院校就是部委重点院校,除了部分被合并的以外,大多数保留。随着国家“211工程”的实施,这300多所部委属高校开始进行分化重组,以下是原62个部委所属的368所高校归属汇总:
一、航天部:共11所,归国防科工委直属4所:
1、哈尔滨工业大学(“985,211工程”)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211工程”)
3、西北工业 大学(“985,211工程”)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7所:
1、南昌航空学院(今南昌航空大学;
2、沈阳航空学院(今沈 阳航空航天大学;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4、华北航天工业学院(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5、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6、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桂林航 空工业学院)
7、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二、民用航空总局:部委直属3所:
1、中国民用航空学院(今中国民航大学);
2、中国民用飞行学院(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三、兵器工业总公司:共8所:
归国防科工委2所:
1、北京理工大学(“985,211工程”);
2、南京理工 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6所:
1、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长春理工大学
3、西安工业学院(今西安工业大 学);
4、沈阳工业学院(沈阳理工大学 );
6、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四、电子工业部: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电子科技大学(985,211工程)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3所:
1、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五、地质部: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归省市直属2所:
六、纺织部:共9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东华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8所:
1、天津纺织工学院(天津 工业大学)
5、北京服装学院
7、武汉纺织工学院(今武汉纺织科技大学)
七、水利电力部:共16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武 汉水利电力大学(入武汉大学)
2、北京电力经济学院(入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3、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入北京交通大学)。
归省市直属12所:
1、东北电力大学
2、葛州坝水利电力学院(现合并入三峡大学)
3、长沙电力学院(现合并入长沙理工大学)
5、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山西大学工程学院)
6、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沈阳工程学院)
7、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8、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南京工程学院)
9、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0、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1、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2、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八、水利部:共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河海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常州水电机械制造职工大学(入河海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3、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今南昌工程学院)
九、石油部:共12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1所:
1、大庆石油学院 (今东北石油大学)
2、西安石油学院(今西安石油大学)
3、江汉石油学院(现合并入长江大学)
4、抚顺石油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5、江苏石油化工学 院(今常州大学)
6、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8、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9、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今中国石油 大学胜利学院)
10、西南石油学院(今西南石油大学)
11、新疆石油学院(中国石油新疆培训中心)
十、化工部: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化工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9所:
1、南京化工大学 (现合并入南京工业大学)
5、武汉化工学院(武 汉工程大学)
6、吉林化工学院
7、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南京师范大学)
8、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江苏海洋大学)
十一、煤炭部:共15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矿业大学(徐州)(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4所:
1、阜新矿业学 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山东矿业学院(山东科技大学)
3、西安矿业学院(西安科技大学)
4、焦作矿业学院(河南理工大学)
5、山西矿业学院(现合并入 太原理工大学)
6、淮南矿业学院(安徽理工大学)
7、华北煤炭医学院(组建河北联合大学)
9、中国煤炭经 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
10、湘潭矿业学院(组建湖南科技大学)
11、黑龙江矿业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
12、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今淮北师范大学)
13、 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哈尔滨医科大学)
1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冶金部:共14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1、北京科技大学(211工程)、2、东北大学(985,211 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沈阳黄金学院(入东北大学)。
归省市直属11所:
2、武汉钢铁学院(武汉科技 大学)
3、鞍山钢铁学院(今辽宁科技大学)
4、江西矿冶学院(先后更名马鞍山钢铁学院、先后更名华东冶金学院、安徽工业大学)
5、包头钢铁学院(今内蒙古 科技大学)
7、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今辽宁科技学院)
8、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现长春工业大学)
9、沈阳工业高 等专科学校(组建沈阳大学)
10、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组建重庆科技学院)
11、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黑龙江工程学院)
十三、有色金属公司: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南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9所:
2、北京冶金机电学院(北方工业大学)
3、长春师范学院
4、南方冶金学院(江西理工大学)
6、吉 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北华大学)
7、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8、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嘉兴学院)
9、长沙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中南大学)
十四、机械部:共20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 1、湖南大学(985,211工程) 2、合肥工业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吉林工业大学(入吉林大学) 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
归省市直属16所:
1、江苏 理工大学(原镇江农机学院,现并入江苏大学)
2、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燕山大学)
3、陕西机械学院(西安理工大学)
4、上海机械学院(上海理工大学)
5、沈 阳工业大学
7、甘肃工业大学(并入兰州交通大学)
9、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太原科技大学)
10、北京机械学院(现合并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1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12、沈阳理工大学
13、湘 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湖南工程学院)
14、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
15、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南京工程学院)
十五、交通部:共10所:
部委直属1所:大连海事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西安 公路交通大学(入长安大学)
2、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
3、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入东南大学)。
归省市直属6所:
1、上海海运学院(上海海事大学)
2、长沙交通学院(现合并于长沙理工大学)
3、南通医学院(现合并于南通大学)
4、重庆交通学院(重庆交通大学)
5、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山东交通学 院)
6、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十六、轻工部:共8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江南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6所:
1、天津轻工业学院(天津科技大学)
2、西北轻工业学院(陕西科技大学)
3、北京轻工业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 学)
4、景德镇陶瓷学院
5、郑州轻工业大学
6、大连轻工业学院(大连工业大学)
十七、铁道部: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1、西南交通大学(211工程)2、北京交通大学(211工 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长沙铁道学院(入中南大学)
2、上海铁道大学(入同济大学)
3、南京铁道医学院(入东南大学)。
归省市直属5所:
1、 大连铁道学院(大连交通大学)
2、兰州铁道学院(兰州交通大学)
3、华东交通大学
4、石家庄铁道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
5、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于苏州 科技学院)
十八、建设部:共8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4所:
1、重庆建筑大学(入重庆大学)
3、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入华中科技大学)
并入国防科工委直属高校1所:哈尔滨建筑大学(并入哈尔滨工业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3、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
十九、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共6所)
1、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并入重庆大学)建材局: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武汉理工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上海建材学院(入同济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2、山东建材工业学院(合并济南大学)
3、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洛阳理工学院)、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洛阳理工学院)
二十、农业部:共13所:
归教育部直属4所:
1、中国农业大学(211工程)
2、南京农业大学(211工 程)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11工程)
4、华中农业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9所:
1、沈阳农业大学
2、华南农业大学
3、东北农业大学
4、西南农 业大学 (并入西南大学)
5、华南热带作物农业大学(合并海南大学)
6、上海水产大学(上海海洋大学)
7、石河子大学(211工程,新疆建设兵团直属)
8、大连水产 学院(大连海洋大学)
9、塔里木农垦大学(塔里木大学)
二十一、林业部:共7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1、北京林业大学(211工程)2、东北林业大学(211工 程)。
部委直属1所:南京森林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归省市直属3所:
1、南京林业大学
二十二、卫生部:共11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9所:
1、北京医科大学(入北京大学)
2、上海医科大学(入于复旦大学)
3、中山医科大学(入中山大学)
4、华西医科大学 (入四川大学)
5、同济医科大学(入华中科技大学)
6、湖南医科大学(入中南大学)
7、白求恩医科大学(入吉林大学)
8、山东医科大学(入山东大学)
9、 西安医科大学(入西安交通大学)。
部委直属1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医科大学
东齐鲁西华西北协和南湘雅。
二十三、药监局:共2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药科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所:沈阳药科大学
二十四、中医药管理局:共3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入北京中医药大学)。
归省市直属1所:广州中医药大学
二十五、外经贸部:共4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天津外贸学院(入南开大学)。
归省市直属2所:
1、上海外贸学院(现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广州外贸学院(现并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二十六、财政部:共7所:
归教育部直属2所:1、上海财经大学(211工程)2、中央财经大学(211工 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1中南财经大学(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央财经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东北财经大
2、江西财经大学
二十七、中国人民银行:共12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西南财经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 所:
1、 中国金融学院(入对外经贸大学)
2、湖南财经学院(入湖南大学)
3、陕西财经学院(入西安交通大学)
归省市直属8所:
1、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河北金 融学院)
3、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哈尔滨金融学院)
4、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上海金融学院
5、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并入南京审计大学)
6、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湖北经济学院)
7、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今广东金融学院)
8、哈尔滨投资高等专科学校(今中国建设 银行哈尔滨培训中心)
二十八、文化部:共10所:
归教育部直属3所:1、中央音乐学院(211工程)2、中央美术学院3、中央戏剧学院。
归省市直属7所:
1、中国美术学院
2、上海音乐学院
3、上海戏剧学院
4、北京电影学院
5、中国音乐学院
6、中国戏曲学院
7、北京舞蹈学院
二十九、商业部:
归省市直属11所:
5、郑州粮食学院(郑州工程学院,后合并组建河南工业大学)
6、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武汉 工业学院)
7、北京物资学院
10、兰州商学院
11、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四川旅游学院)
三十、国家体委:共7所:
部委直属1所:北京体育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6所:
1、上海体育学院
2、成都体育学院
3、武汉体育学院
4、广州体育学院
5、沈阳体育学院
6、西安体育学院
三十一、司法部:共6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
2、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国政法大学)211;
归省市直属3所:
1、西南政法大学
2、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 大学)
三十二、气象局:3所
归省市直属3所:
1、北京气象学院
2、南京气象学院 (前二合并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成都气象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三十三、劳动部:共2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劳动人事学院(入中国人民大学)985;
归省市直属1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三十四、国家测绘局:1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并入武汉大学)985
三十五、邮电部:共6所:
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邮电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长春邮电 学院(入吉林大学)985;
归省市直属4所:
1、南京邮电大学
2、重庆邮电学院(重庆邮电大学)
3、西安邮电学院(西安邮电大学)
4、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 学校(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三十六、中国船舶总公司:共3所;
归国防科工委1所:哈尔滨工程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所:
1、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江苏科技大学)
三十七、中国核工业总公司:3所
归省市直属3所:
3、苏州医学院(并入苏州大学)
三十八、国家审计署:1所
三十九、国家税务局:1所
归省市直属1所:长春税务学院(吉林财经大学)
四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计量学院(现中国计量大学)
四十一、国家旅游局:2所
归省市直属2所:
2、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上海师范大学)
四十二、国家出版总署:2所
归省市直属2所:
1、北京印刷学院
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并入上海理工大学)
四十三、国家供销总社:2所
归省市直属2所:
1、山西财经大学
2、安徽财贸学院(安徽财经大学)
四十五、民政部:1所
归省市直属1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四十六、统计局:1所
归省市直属1所:西安统计学院(并入西安财经学院,现西安财经学院)
四十七、包装中公司:1所
四十八、烟草总公司:1所
并入中科院直属1所:合肥经济技术学院(中国科技大学)985
四十九、国家地震局:1所
部委直属1所: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防灾科技学院)
五十、外交部:1所
部委直属1所:外交学院
五十一、国家民委:6所
部委直属6所:
1、中央民族大学(“985,211工程”)
2、大连民族学院
3、中南民族大学;
4、西南民族大学
5、西北民族大学
6、西北第二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
五十一、司法部:1所
部委直属1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五十二、公安部:4所
部委直属4所: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4、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五十三、新华社:1所
部委直属1所:新华社干部进修学院(新华社培训中心——中国新闻学院)
五十四、团中央:1所
部委直属1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五十五、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所
部委直属2所:
1、暨南大学(“211工程”)
2、华侨大学
五十六、安监局:1所
部委直属1所:华北科技学院
五十七、海关总署:1所
部委直属1所: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海关学院)
五十八、总装备部:1所
部委直属1所: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五十九、中央办公厅:1所
部委直属1所: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六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1所
部委直属1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六十一、中科院:3所
部委直属3所: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985,211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