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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倒计时36

日日重复同样的事,遵循着与昨日相同的惯例,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一一太宰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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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大全

武汉市公办本科国家重点
民族类国家民委官方网址招生网址招生电话:027-67842763
院校简介

中南民族大学是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白云黄鹤的故乡——武汉南湖之滨。学校前身为中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1年,2002年3月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始终坚持党的民族工作规律与高等教育规律相结合,民族高等教育的特殊性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遍性相结合,始终坚持“面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面向地方,面向全国,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服务,为国家战略需求服务”的办学宗旨,努力探索办好民族院校的新路子,学校的各项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

学校占地1550余亩,校舍面积100万余平米,馆藏图书697余万册,拥有全国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校园内绿树成荫、花香四季,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鳞次栉比,湖光山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构成了教学、科研和生活的优美环境。

办学基础稳步夯实。学校现有56个民族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预科等各类学生27000余人,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超过60%。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型硕士点,授权学科覆盖了除军事学之外的其他全部12个学科,拥有涵盖10大学科门类的84个本科专业。2018年1月,学校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中民族学、化学和药学3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2017年,民族学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第3。2015年,化学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2019年,工程学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2135人,各类专任教师142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50.6%。172人入选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计划。近五年学校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907项,含国家级项目289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国家科技重大项目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4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0项,国家艺术基金7项;获得科研经费3.5亿元,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83项。一大批高质量智库成果得到国家和省部级领导同志批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采纳。发表CSSCI期刊论文1126篇,SCI论文1813篇,其中, SCI一区期刊论文188篇。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61部,制定国际标准1项;学校建有“催化转化与能源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等50个省部级科研机构(实验室、基地、中心)。学校2019年位列全国高校C刊论文发表数量排行榜第86位,自然指数最新排名居全国高校第113位。

学校影响不断扩大。2012年,学校获批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是非“985”“211”高校中唯一获批单位,也是委属高校中唯一获批单位;2016年,学校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受到教育部专家的高度评价。2017年8月,学校获评“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深化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9月,学校人才培养成果入选“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建校67年来,学校累计培养了14万余名各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包括“长江学者”、2016年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获得者85级化学系校友向文胜,全国人大代表、优秀基层工作者代表87级历史系校友王瑞霞等。学校承担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利用自身科研优势建设多个服务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平台, 推进国家民委派驻武陵山片区联络员、“1221”精准扶贫联系村、驻村扶贫工作队、“616”对口支援长阳县、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程、定点帮扶恩施市基础教育暨龙马民族学校、博士服务团、“三万”活动、科技副县长、基层高质量发展专才支持计划等“十大工程”,累计派出干部、教师125人次,投入各类扶贫专项资金4000余万元,先后与恩施州、铜仁市、张家界市、湘西州、怀化市、黔西南州等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加强与武陵山片区、巴林右旗、德保县、乐安县等地区在人才培养、智库服务、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民族文化建设、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学校与境外50余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与重庆大学等数十家国内高校开展联合培养、互访互学等深度合作。2008年建立委属高校第一所孔子学院,近年,学校受孔子学院总部委派开展多场文艺巡演。

立德树人成效显著。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学校多次被湖北省委评为“先进党委中心组”“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学校连续16年被评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连续多年获得教育部、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师德标兵”“湖北省十佳班主任”“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一大批优秀师生代表。学校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大力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教育,与国家民委共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研究中心”,建设《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国家级精品课程, 创办“少数民族学生骨干训练营”,开办 “西部少数民族卓越行政管理人才实验班”和“西部少数民族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2016年,学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着眼国家战略需求和民族工作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办学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勇于创新,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特色荣校”战略,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民族大学,培养担当“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大任的时代新人。

特色项目

拔尖创新人才计划 

是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要求开设的特色培养项目;开设专业:软件工程等。 

产业人才计划班 

是湖北省教育厅面向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区域内重点产业实施的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开设专业: 网络工程、材料化学等。

优势专业
【双一流建设学科】

应用化学

民族学

电子信息工程

汉语言文学

生物技术

【全国顶尖专业】

【国家特色专业】

硕/博士学科
博士

民族学

中国语言文学

硕士

法学

社会学

民族学

中国史

公共管理

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中国语言文学

新闻传播学

光学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生物学

外国语言文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工商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

药学

中药学

生物医学工程

教育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博士后

民族学

学费奖金

入校新生根据学校学生学费、住宿费相关管理规定缴费。大类招生专业在专业分流后按各专业学费标准缴费。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标准请在学校财务处网站和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的“收费目录清单”中查询。

奖学金设置

学生奖学金主要奖项

一、吴泽霖教授奖学金

分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

二、学生标兵奖学金

按各学院普通本科学生人数的1‰评选,学院学生人数不足1000人的可评选1人。学生标兵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

分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1400元、1000元、600元,评选比例分别为各非民族学专业在校生人数的3%、7%、15%。

四、民族学专业奖学金

分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1400元、1000元、600元,评选比例分别为该专业在校生人数的5%、10%、20%。

五、三好学生奖学金

按各学院在校生人数的3%评选,奖励金额800元/人。

六、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按各学院在校生人数的2%评选,奖励金额500元/人。

七、文艺、体育优秀奖

个人项目奖分甲、乙、丙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每生500元、300元、100元。

集体项目奖分为甲、乙、丙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800元、500元,200元。

八、国家奖、助学金

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九、其它奖学金

1、创新奖学金:包括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的奖项;一般中文核心期刊等级以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根据奖项级别的不同,奖励金额从100-10000元不等。

2、校友奖学金:有“华饴创新奖学金”、“克勤创新创业奖学金”、校友基金“自强奖学金”、“成之新闻奖学金”、“同路人”爱心奖学金、“海承助学金”、“蓝网奖助学金”、“广西校友会助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选列)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奖、贷、助、补、减、免”六位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解困助学政策和具体措施。迄今为止,学校无一人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 国家助学贷款。为帮助我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申请助学贷款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认真,成绩合格;

4.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5.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按照规定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永久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未成年人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

3.学生证及复印件;

4.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至少需两级政府机构认定),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5.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贷款学生归还,贷款利息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学生本人承担。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勤工助学。学校逐年加大勤工助学经费投入,2005年学校投入事业经费250万元,设立勤工助学岗位1500个。

三、新生“绿色通道”。为保证新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制度,对被我校录取、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按照有关政策和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经审定,报到时可先办理入学手续。

校园生活

学生宿舍以到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