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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这两项福利,都是针对农村娃的。想要了解更多,请往下看——


本文目录:

1、什么是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与本科批冲突吗?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程

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名单

4、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申报通知原文


一、哪些考生可以填报?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报考需通过4月-6月份进行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并经相关省(区、市)初审,高校审核并最终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地方农村专项招生院校为部分省属本科高校(具体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计划详见计划册),报考需通过4月-6月份进行的专项计划报名申请并经相关省(区、市)审核通过,并将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获得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填报视作无效志愿。

1、具备相应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文史、理工类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的考生,可同时填报相应农村专项计划及本科批次志愿。


也就是说,获得高校农村专项/地方农村专项资格的考生,只要超出历史组、物理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甚至可以同时填报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常规志愿。


2高校专项、农村专项是单独填报,单独的志愿表,只能填报1个院校+专业组及6个专业,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3、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时间预计为7月初。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同时进行填报。


4、高校专项计划部分院校未在招生计划册标注计划数的,是面向全国招生,分省招生计划将根据各省报名生源情况进行分解,并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三、录取流程



1、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档。高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同时进行审录。


2、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依次检索投档。上一批次投档录取,下一批次志愿自动失效;上一批次未录取,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四、降分录取,线下考生也可填报



教育部指出,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可低于生源所在地该院校普通投档分数录取,但是原则上不得低于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的各招生院校降分录取原则请大家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也就是说,凡具备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普通高考总成绩不低于历史组、物理组特殊类型线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含20分)考生,可以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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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名单

全国96所专项计划高校名单

北京(24所)(公布了12所)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天津(2所)(公布了1所)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上海(9所)(公布了5所)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大学

江苏(11所)(公布了2所)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河南(1所)

郑州大学



浙江(1所)

浙江大学



安徽(2所)(公布了1所)

合肥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2所)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山东(3所)(公布了2所)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辽宁(3所)(公布了2所)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 (2所)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黑龙江(4所)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湖北(7所)(公布了6所)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3所)(公布了2所)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 (2所)(公布了1所)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3所)(公布了1所)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5所)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陕西(7所)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甘肃 (1所)

兰州大学



广西(1所)

广西大学



贵州(1所)

贵州大学



云南(1所)

云南大学




 2021年高校专项 

各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区域

福州:连江县(含小沧畲族乡)、罗源县(含霍口畲族乡)、福清市、长乐区、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


厦门:同安区、翔安区


漳州:芗城区、平和县、诏安县、漳浦县(含赤岭畲族乡、湖西畲族乡)、云霄县、南靖县、龙海区(含隆教畲族乡)、长泰区、华安县、漳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泉港区、安溪县、南安市、永春县、德化县、惠安县、晋江市、石狮市、泉州台商投资区(含百崎回族乡) 


三明:三元区(含原梅列区、三元区)、沙县区、宁化县(含治平畲族乡)、清流县、明溪县、建宁县、泰宁县、将乐县、大田县、永安市(含青水畲族乡)、尤溪县


莆田:荔城区、秀屿区、城厢区、涵江区、仙游县


南平:建阳区、延平区、武夷山市、邵武市、建瓯市、光泽县、浦城县、政和县、松溪县、顺昌县


龙岩:新罗区、永定区、长汀县、上杭县(含庐丰畲族乡、官庄畲族乡)、连城县、武平县、漳平市


宁德:蕉城区(含金涵畲族乡)、福安市(含坂中畲族乡、穆云畲族乡、康厝畲族乡)、福鼎市(含硖门畲族乡、佳阳畲族乡)、寿宁县、霞浦县(含水门畲族乡、盐田畲族乡、崇儒畲族乡)、柘荣县、屏南县、古田县、周宁县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县


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本人符合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并已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另外,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招生院校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报名及资格审核办法
(一)4月25日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简章,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4月29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报名数据,按地区分发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二)4月28日-29日,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持申报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时须提交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1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下载)。


(三)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数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工作须指定2名以上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审定的相关材料,对考生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实施区域农村地区的认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由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代码两部分组成,城乡分类代码为“210”和“220”,表示乡村,认定为实施区域的农村。


(四)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应在其所在高中阶段学校网站和班级公示,并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示。同时,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认真填写《2021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附件3,以下简称《花名册》),于5月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相关表册以及审核后的报名数据上报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花名册》须复印留存备查。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5月8日前登录“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录入并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五)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指定专人汇总、审核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信息,审核合格考生名单须在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示。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于5月12日前将《花名册》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以及审核后的报名数据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花名册》须复印留存备查。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时于5月12日前通过“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于5月14日前打印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表纸质版,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再次校对确认并逐页盖章后,并于5月18日中午12:00前送达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细化工作分工,优化工作流程,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推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落地落实,真正使农村地区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学生受益。
(二)强化宣传服务。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合理安排考生错峰、有序申报,分散人流,合理控制现场人数,避免人群聚集、长时间排队;审核场所要进行清洗消毒、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多渠道提醒考生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体温检测等工作。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主动深入山区、农村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让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招生政策内容。有关中学要认真做好本校的政策宣传工作,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
(三)严格资格审核。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强化资格审核,规范操作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要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选拔熟悉政策、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从事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成立审核工作组,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对于申报条件存在异议的,须提交审核工作组研究确定。
(四)加大信息公开。各地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及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
(五)严查违规行为。对专项计划报名、审核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2021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1.2021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2021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3.2021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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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地方专项 


有关设区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区域

永泰县、建宁县、清流县、明溪县、泰宁县、宁化县、诏安县、云霄县、平和县、浦城县、光泽县、顺昌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霞浦县、古田县、柘荣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

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本人符合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户籍在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已在户籍所在县参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此外,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招生院校和类别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省属重点高校(以省教育厅公布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为准)。地方专项计划只面向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和历史科目组普通类招生,不安排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


申报办法

(一)4月19日-2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申报地方专项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时须提交本人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1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下载)。


审核程序

(一)相关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的审核。审核时,须指定2名以上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审定的相关材料,对考生所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在其本人所在高中阶段学校网站和班级公示,并同时在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填写《2021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附件3,以下简称《花名册》),并于4月26日前将《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留存一份备查。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时须于4月26日前登录“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录入并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二)相关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汇总、审核地方专项计划考生有关资格信息,审核合格考生名单须在网站上公示。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5月8日前将《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留存备查。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时须于5月8日前通过“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于5月12日前打印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表纸质版,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再次校对确认并逐页盖章后,于5月17日前寄达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服务。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合理安排考生错峰、有序申报,分散人流,合理控制现场人数,避免人群聚集、长时间排队;审核场所要进行清洗消毒、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多渠道提醒考生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体温检测等工作。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是拓宽我省农村学生就读省内优质高校升学渠道,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加强地方专项计划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主动深入基层、学校、班级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解疑释惑,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招生政策内容,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推动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政策落地落实。
(二)严格资格审核。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操作程序,把握时间节点,优化工作流程,既要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又要尽可能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从事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成立审核工作组,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对于申报条件存在异议的,须提交审核工作组研究确定。
(三)加大信息公开。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设区市、县、中学等多级信息公开机制。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确保相关信息全公开。要及时将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设区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及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地方专项计划报名、审核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2021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1.2021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2021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3.2021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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