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有资格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由原来的68所扩大到76所,增加8所。此次新增加的8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分别是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华东)、吉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苏州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0年,全国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扩大到80所,比2009年增加4所。新增的四所高校为云南大学、广西大学、贵州大学、南京邮电大学4所省属“211”院校。
据悉,按教育部规定,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其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生源较好的试点高校经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同意,可适当扩大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的“985工程”的高校,对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或在试点高校组织的测试中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可自行确定对上述考生高考成绩的要求。
2010年80所自主招生院校名单:
同济大学 外省 | |||
西安电子科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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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政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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