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2015〕2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经研究,现对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院校及计划编制
(一)招生对象。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依据学校申请情况,2016年实施高职单招的院校共计65所(名单见附件1)。
(三)招生计划。各单招院校单列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6年专科招生总计划的60%,具体计划数额由院校自行确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各单招院校计划总数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不再做任何调整变更。要严格执行单招计划,禁止超计划录取,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一律不予录取备案;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计划可在征集志愿时调整至本校生源相对充足的专业使用,对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可以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各单招院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本校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实施方案、招生专业及计划,明确招生专业及专业类、考试科目、考试范围、成绩要求和录取规则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及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见附件2、附件3),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四份)报至省教育厅,同时报送电子版,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组织
(一)扩大按类联合组考专业类范围。2016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继续实行不同院校按专业类联合组织考试(以下简称“联考单招”)和院校自行组织考试两种方式。联考单招范围扩大到学前教育、医药卫生(临床医学类除外)、制造、电子信息、土建、财经、农林牧渔、旅游、交通运输和艺术设计传媒等10个专业类。联考单招各专业类实施统一命题(含文化基础和技能测试)、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合组考的单招院校使用。具体联考实施方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
(二)考试内容。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如考生有对口专业成绩,可替代职业技能成绩,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跨专业类报考,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如考生不认同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逐步改变“一生一校”的志愿录取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2016年高职单招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实行单考单招的专业实行两轮志愿填报和两轮录取的方式。一志愿设一所院校,考生参加该院校组织的考试,各单招院校按考生考试成绩进行首轮录取备案。二志愿填报采用公布缺额,向考生征集志愿的方式,方法与首轮相同,首轮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缺额院校的二志愿,由院校审查录取。参加征集的院校需认同他校成绩,并在征集计划中注明。鼓励实行单考单招的院校按专业类招生。
(二)实行联考单招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5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允许院校在专业大类范围内调整计划。
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免试录取,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各单招院校要成立2016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单招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等事宜。单招院校校(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单招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单招工作,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阅、录取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考试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二)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高职单招工作宣传力度,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编制、印发高职单招招生简章,并在官方网站(http://www.hebeea.edu.cn)发布单招院校相关信息。河北单招网(http://www.dkdzw.com)作为全省高职单招网络宣传平台,也将统一发布各单招院校招生简章、方案等内容。各设区市教育局要不断开拓思路,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高中段学校师生的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各单招院校也要积极配合,主动与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宣传媒体联系,通过多种渠道对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和计划等内容进行宣传,为高职单招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各高职单招院校要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各单招院校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考试录取,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对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如考试期间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舞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还要取消有关院校单招资格一至三年,并缩减统招计划。各单招院校要在高职单招工作全部结束后,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段教育学校。
附件:1.2016年河北省实施高职单招院校名单
2.高职单招院校招生简章(模板)
3.高职单招院校单招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4.高职单招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申报表
河北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 日
附件1
2016年河北省实施高职单招院校名单
(共计65所)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河北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廊坊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
附件2
XX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模板)
学校名称: 办学类型:公办(民办)全日制普通(成人)院校
学校代码: 办学层次:专科(本科)
XX学院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拥有XX个招生专业、建有省级或国家级XX、XX、XX实训基地,是河北省XXXX(省级以上官方或行业协会授予的荣誉或称号)。
1.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XX专业要求……..,详见学院网站……)
(2)外语要求(XX专业要求X语成绩不低于XX分)
2.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详见我院网站(网址: )。
3.录取规则
(1)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以及免试考生成绩折算办法。
(2)对相关科目有无加试要求;对考生加分、降分要求。
(3)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办法和对拟录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4)一志愿录取缺额时是否进行二志愿征集、对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是否承认。
4.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 (2)学费减免或资助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XX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6.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XX市XX区XX路XX号 邮编:
联系电话: 学院网址: QQ:
备注:字数控制在800以内。
附件3
XX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模板)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注:无联考牵头任务的院校可参考此部分内容,制定本校单招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XX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由XX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含面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XX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XX专业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XX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学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同时负责本校单考单招的考务组织工作。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联考单招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安排组织的工作。
2.命题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及评卷。
3.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和报送。
4.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6.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要求:…………….。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X月X日X时至X月X日X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三)缴费时间及金额: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2016年X月X日—X日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四)缴费方式:考生可到河北省内各银行电汇缴费,开户名称:XX学院;开户行:XX;账号:XX,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考生也可凭考生号到XX学院财务现场缴费。
(五)准考证的发放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X月X日至X月X日08:30-16:30到XX学院领取准考证(或登录XX学院网站下载打印,网址:…….)。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交费收据。
4.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5.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知识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XX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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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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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地点
联考单招:
(1)文化考试:XX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2)职业适应性测试:XX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单考单招:
(1)文化考试:XX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2)职业适应性测试:XX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考试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XX分;B—XX分;C—XX分;D—XX分
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免试条件和免试成绩折算办法:…….。
(2)职业技能考试
对口类考生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成绩,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普通高中生和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试。聘请有关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适应性进行考试,总分390分。每个测试小组由5名评委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X月X日登录XX学院官方网站(附网址……)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XX学院招生办提出申请。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
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
3.同分考生处理:
4.缺考处理:
5.二志愿录取办法:
(二)时间安排
X月X日,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体检信息。
X月X日,向河北省考试院报送数据光盘、违规处理情况书面材料、免试相关材料。
X月X日,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成绩,并利用本校网站为考生查询本人成绩提供服务;对于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XX学院申请复核,学校在X月X日前给予答复。
X月X日至X月X日,到省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按照河北省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名册,由招生院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九、联系方式
地 址:……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附件4
XX学院高职单招专业及计划申报表
院校名称(盖章):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是否 联考 |
联考 专业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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