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6所高校试点学院改革 昨日,湖北省教育厅确定了华中科技大学等16所本科高校开展试点学院改革。改革内容涉及学生招录与选拔方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以及学院治理结构改革等。届时,这16所院校试点学院,将拥有更大的招生自主权。
这16所院校均为一本、二本院校。按照设想,试点学院可在本校录取批次线以上实行自主招生,并自主确定招生计划。经省招委批准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可以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选拔试点学院的学生;不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可依照规定向省招委申请授予试点学院所举办专业的自主招生资格;高校也可在新生进校后,根据选才要求组织选拔试点学院的学生。
此外,高校可自行决定试点学院学生在校内相关学科专业间流动。具有硕士、博士授权的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优先向试点学院倾斜。具有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校,适当增加试点学院研究生推荐名额和直博生名额。
试点学院将实行“一制三化”的培养模式,即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养。实行核心专业课程教授负责制。探索实行全面学分制,并鼓励本科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科研团队。
同时,湖北省将加大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支持试点学院培养和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教师和研究团队,并将试点学院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纳入到“中央部委属高校与省属高校对口支持合作计划”、“省属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重点支持范围。
为完善试点学院的治理结构,湖北省将扩大社会合作。支持试点学院吸引社会资源办学,成立由企事业单位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按照教育厅的部署,相关高校要在6月底前,将改革总体方案,报送省教育厅审核。试点学院依照最新的方案进行招生,预计最早在明年实行。
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名单
学校 试点学院名称
华中科技大学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地球科学学院
湖北大学 资源环境学院
三峡大学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武汉纺织大学 现代纺织学院
记者赵莉 通讯员梁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