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诚欢迎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防生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03年6月26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军队签订了依托培养协议,两年间,通过在校生中选拔和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在校国防生已尽300名。2006年,经教育部、总政治部批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7个省招收国防生130名,为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部队培养干部。
一、什么是国防生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或从低年级在校生中选拔培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也可申请成为国防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接受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毕业时按照协议定向分配到军队担任干部。国防生由所在高校负责管理,军队驻普通高等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工作办公室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学习课程安排上,与本校同专业同期入学的其他在校生相同。
二、报考国防生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院校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二)符合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三)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四)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1997]后联字第2号)。其中:身长162厘米以上,符合标准体重(肥胖不超出标准体重25%)。四肢均称,功能无异常,动作协调。无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无影响军容的皮肤病,无风湿病、心、血管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和性病,肝功能检查无异常且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为阴性。血压:收缩压: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86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听力每侧耳语不低于5米。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以上。红绿色弱、色盲,隐斜视超过15O不合格。
三、报考国防生的程序
1、填报国防生志愿。报考国防生,需要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招收国防生的专业和代码,填写在本科提前批次栏内,同时要注明是否服从志愿调剂。
2、参加政审、面试和体检。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进行政治审查、面试和体格检查。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纳入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组织和管理系统,与之同步进行,由省军区、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政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政审和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格检查,政审、面试、体检均合格者,取得国防生录取资格。
3、录取程序。国防生录取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共同负责,录取国防生从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文化统考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国家规定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和面试、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报考国防生的考生,不符合国防生录取资格,不影响其它报考志愿的录取。
4、录取后应办理的手续。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将《录取通知书》、《复审复查通知书》、《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给考生。考生家长和考生要认真阅读相关内容,无异议后,在《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上签名(盖章)。考生入校时持《录取通知书》和《复审复查通知书》到驻校选培办报到,递交《国防奖学金协议书》,经核查无误,予以登记注册后,再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5、复审复查。国防生录取对象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在十五天内组织对身体状况等情况进行复审复查,经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大军区级单位批准后,确认为国防生,签订国防生协议,享受国防生待遇。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不作退学处理,原则上转为非国防生学生,或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安排。
四、国防生的待遇
国防生资格确定后,高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国防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国防生的担保人。国防生在校期间,除与同期入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外,每人每年还享受5000元国防奖学金,其中学费、杂费3000元,生活补助费2000元。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不影响其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五、毕业分配原则
国防生毕业后,在服从组织分配的基础上,根据部队工作的需要,适当结合本人意愿,按照专业对口、按需补充、保障重点地原则,面向全军分配。主要方向为:济南军区、北京军区、沈阳军区、南京军区和海军、空军、第二炮兵部队,以及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所属部队。
六、入伍后待遇
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的国防生,办理入伍手续,分配到军队工作。军龄自入伍报到之日算起(统一为当年的6月30日)。定职定级、评授军衔、工资、住房以及各种待遇与同期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同等对待。按现行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获硕士学位研究生,按正连职(专业技术十二级)、上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获博士学位研究生,按正营职(专业技术十级)、少校军衔确定工资标准。
七、报考研究生规定
国防生毕业当年经驻高校选培办批准,可报考研究生,考取研究生的国防生,先办理入伍手续,以军队干部身份继续深造学习。未考取研究生的国防生到部队后,仍可按军队有关规定报考研究生。研究生期间,有军队发给工资,享受军官的各项待遇。
八、国防生应履行的义务
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学业外,还应按照军队的有关要求,接受并完成必要的军政训练。毕业后须按协议到军队工作。
九、军政训练的主要内容和和形式
军政训练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军事理论知识、军事基本技能和管理教育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总课时为450—550学时,其中,部分理论课纳入大学教学计划。军政训练不影响学生的正常专业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军事理论知识由学校在总教学计划内,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学习;军事基本技能、管理教育主要是安排在暑假、双休日等时间实施。军政训练围绕军官基本素质培养,采取大学本科学历教育与军政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在完成正常学业的同时,通过学习和训练,掌握军事知识,提高军事技能,培养优良作风,锻造强健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实现由青年学生向合格军人的转变。
十、国防生的淘汰与违约处理
国防生实行全程淘汰制,淘汰按《国防奖学金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享受国防奖学金期间或毕业时不履行协议的,认定其违约。违约者必须退还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并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科技强军,人才为本。军营是有志青年展翅翱翔的天地。热诚欢迎立志国防的莘莘学子,携笔从戎,到火热的军营建功立业!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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