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2013年学费为外国语言类本科生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其他专业本科生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华侨学生的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法兰斯双学位项目的项目费以学校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另外,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获奖面最高可达50%,奖学金额度最高可达10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助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缓交或减免学费等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6000元/年;校友等设立的助学金额度最高为6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