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主要用途是什么?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有什么区别?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上学期间由国家贴息的助学贷款都是国家助学贷款。在就读高校办理的叫高校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地向经办银行申请的助学贷款叫生源地助学贷款。它们之间没有什么区别,最终都是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3.学生每学年可以申请多少金额的国家助学贷款? 按照有关规定,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我校可办理的助学贷款 我校一方面可办理国家贴息的信用贷款,面向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在北京工业大学申请办理;一方面可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由学生在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学校协助填报贷款回执及相关管理工作;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符合什么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7)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北京银行储蓄所开立活期帐户; (8)通过北京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6.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学生证复印(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提供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农村生源要求村、镇、两级政府的证明,城市居民要求单位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的证明; (4) 上一学年成绩单或高考成绩单; (5) 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 国家财政如何对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财政补贴?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并由有关部门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如出现还款违约行为,由此发生的罚息必须由贷款本人全部承担。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8.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贷款学生应在毕业后1-2年内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贷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 9. 关于贷款的基本程序 (1)学院可根据以上条例,通告有贷款需求的学生; (2)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首先必须通过北京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审定; (3)贷款学生向所在学院学生科递交贷款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学生父母同意贷款的确认书; (4)学院与贷款学生班主任协商审核意见后,上报学生处勤工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 (5)贷款管理办公室汇总意见后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 (6)学校领导审批后,送交银行办理具体手续; (7)贷款学生根据银行要求办理贷款具体事项; 10. 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11. 贷款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的申请?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或获得了其他较大额度的资助、捐助,不需要继续贷款时,学生应在当年放款10天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的终止贷款发放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12. 什么情况下,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银行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金: (1)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4)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5)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踪、死亡、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 13. 借款学生在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14. 毕业时,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15. 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16.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7.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和北京市《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我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北京市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部分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进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高于6000元,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 按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中有关规定,我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或补偿学费。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北京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