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
问:军校新生入学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第二、四军医大学招收学员的为预备军官学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
问: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是否影响其他志愿的录取?
答:填报了军校和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军校学员和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会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报考军校或国防生,使考生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问:国防生享受奖学金吗?
答: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还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问: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
问:国防生入伍后,除正常工资外还享受哪些待遇?
答: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符合随军条件的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干部到军内外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或出国留学。军队干部经组织审批到地方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或出国留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