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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为了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献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优异人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自一九九○年起,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金质奖章”。

 

二、获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本原则,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奖励对象和奖励办法

金质奖章的获得对象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民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中的优异人才。获奖的学生将由校长颁发金质奖章和金质奖章证书,填表存入获奖者本人档案。

奖励名额: 1~5名

 

四、评审办法

1.每学年评定一次。

2.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

3.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五、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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