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学科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原华中理工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最早在国内开展知识产权教学与科研工作。1988年,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中国专利局的推动下,原华中理工大学和北京大学在国内率先创办知识产权双学位班,培养了新中国第一批知识产权高级人才。1992年,原华中理工大学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1996年开始招收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
2001年,为进一步开展法律职业教育和繁荣法学研究事业,华中科技大学成立了法学院,法学学科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7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7人,另外,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13人。现有教师中,近80%具有博士学位。法学院目前已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LL.M.)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可以培养法律社会学、社会政策与法律、马克思主义法学、知识产权与公共政策等研究方向的博士生(Ph.D.)。
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在“科技与人文兼备,专业与素质并重”思想的指导下,法学院注重培养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法律职业能力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本着整合优质教育与学术资源的目的,学院设计了科学的本科课程体系和研究生培养计划,创办了科技法研究所、近代法研究所、普通法研究所、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等学科发展与社会服务平台,同时与湖北省检察院、总装备部国防专利局等单位合作,培养具有较高理论素养的卓越法律实务人才。学院非常重视对外交流,与美国密苏里大学、德国拜罗伊特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中国台湾清华大学等国家和地区高校签订有互派学生留学和研修的协议。并与美国耶鲁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英国牛津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德国拜罗伊特大学、荷兰莱顿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等世界著名学府建立了互访关系。新时期法学教育中,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敢于创新,锐意进取,开国内法学教育改革风气之先,致力于国际化与法学实践性教育,为社会贡献思想、提供服务。特别是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开设了德语班,采取自愿原则择优录取;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开设了知识产权法、财税与金融法等专业方向高级班,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