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津 在各批次(提前本科录取批次和提前 专科录取批次除外)第二志愿 和征询志愿中均设置了4个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的院校志愿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原则进行投档和检录。
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 原则进行,即对同一科类、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Ⅰ、Ⅱ、Ⅲ、Ⅳ院校志愿,如考生符合Ⅰ志愿院校的投档要求,则会投档到Ⅰ志愿院校;如不符合Ⅰ志愿 院校的投档要求,随即检索是否符合Ⅱ志愿,如考生符合Ⅱ志愿院校的投档 要求,则会投档到Ⅱ志愿院校;如不符合Ⅱ志愿院校的投档要求,随即检索是否符合Ⅲ志愿……依此类推,由计算机对每位考生进行一次 检索。经检索,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一次性投出。同时,为确保录取公平,平行志愿 投档时,由 计算机 对每位考生进行一次检索,即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
例如,考生甲(585分)、乙(584分)、丙(583分)同时在平行志愿中填报了A校,该校只有一个计划,则考生甲被投档到该院校,考生乙被投档到他所填报的其他平行志愿院校,考生丙因不符合所填报平行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而未被投出。如果招生院校 因考生甲身体素质、所报 专业等不符合 院校录取条件 需要退档时,则考生甲将不再投向他所填报的其他志愿院校,考生丙也不能被递补到该院校,否则对考生乙不公平(甲、乙两名考生同时被投档,乙考生由于成绩原因未能进入其最向往的A校而被其他招生院校录取)。考生 甲和考生丙只能参加下一个批次的录取或 征询 志愿 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