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大接收地方院校推免生“补偿计划”共186个,各高校分配方案见附表。
“补偿计划”使用注意事项:
1、我校已将“补偿计划”的专业需求及相关要求发至各相关高校教务部门,有意向的同学请向本科高校教务部门查询和申请;
2、符合《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接收2016年地方院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中所列申请条件者,方可使用“补偿计划”;
3、须符合本科高校的推免条件,按照本科高校选拔流程获取“补偿计划”;
4、“补偿计划”用于定向推免至我校,未被录取者,“补偿计划”作废;
5、欢迎获得本科高校推免指标(即不占用“补偿计划”)的学生申请推免至我校,使用本科高校推免指标和我校“补偿计划”的学生在招生阶段不做区分,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复试、选拔和录取。
“补偿计划”各高校分配方案
高校名称
人数
电子科技大学
14
四川大学
11
东北大学
1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
中南大学
9
上海交通大学
9
浙江大学
9
北京理工大学
9
哈尔滨工业大学
8
大连理工大学
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8
南京大学
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6
西北工业大学
6
华南理工大学
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6
华中科技大学
6
山东大学
5
哈尔滨工程大学
5
西安交通大学
4
东南大学
4
武汉大学
4
南开大学
3
湖南大学
3
天津大学
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
重庆大学
2
中山大学
2
石河子大学
2
北京交通大学
1
吉林大学
1
厦门大学
1
南京理工大学
1
广西大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