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维护公平。
2005年高校招生开始实施“阳光工程”,近几年继续施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教育部决定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是新形势下综合整治招生环境、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考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主要内容是:依法管理,从严治招,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内容,严格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其具体是,
(一)招生政策公开。文章源自www.51985211.com,转载请保留
(二)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
(三)招生计划公开。
(四)录取信息公开;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办法;本省统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分专业计划缺额数;各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有关高等学校的统考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高等学校公布本校录取结果查询办法;本校分省分专业统考录取人数及录取平均分。文章源自www.51985211.com,转载请保留
(五)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六)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为确保“阳光工程”目标的实现,教育部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和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有违规收费、擅自突破本校招生规模、不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擅自录取考生等行为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主管校领导要立即停职检查,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处理;违规录取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对协助、参与非法招生活动或向考生违规收费的招生工作人员,将严厉查处,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不准”外还应增加一个什么不准?“六不准”的规定很有必要,但由于高校招生工作人员随意承诺录取考生的现象已成愈演愈烈之势,给一些考生带来了抱憾终身的伤害,给实施“阳光工程”也带来了负面作用。因此,笔者建议增加“一个不准”,即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不准承诺录取考生。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实施“阳光工程”,力求让招生工作的细节都能充满阳光。
公开了,就透明了,避免了召生背后写条子、通路子、找关系、开后门等不正常的暗箱操作,其好处是:从大的方面看,维护了受教育权利、防止了腐败、稳定了社会、完善了高校自我约束机制;从小的方面看,考生不必再考虑招生背后写条子、通路子、找关系、开后门等不正常的暗箱操作,而为在高考志愿填报学校和专业时多留余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