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艺术团的表演水平,为大学生艺术团选拔优秀的骨干团员,2010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符合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艺术特长满足我校需要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收类别、名额、要求:
1、舞蹈类(20人,其中男女各10人):要求形象气质好,女生不低于162厘米,
男生不低于172厘米。具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础训练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
2、主持类(4人):要求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能用中英文双语主持者优先考虑。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厘米,男生不低于170厘米。
3、大提琴(2人):要求能用五线谱、简谱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知识,演奏技术达到较高水平,有乐团演出经历者优先。
4、民乐类(24人):招收扬琴、琵琶、竹笛、二胡、阮、唢呐、柳琴、笙、古筝、民族打击乐器。要求能用五线谱、简谱顺畅识谱,懂得基本乐理知识,演奏技术达到较高水平,有乐团演出经历者优先。
说明:若招收项目没有合适人选,则不招生。
三、报名:
1、网上报名。凡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可于
3、报名费:每个类别150元。考生可自由选报一个或多个类别,但每个类别只能参加一次测试。
4、凡符合我校招生类别,获得2010年“北京大学文化艺术周”或“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二级或二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于
5、对于非我校2010年艺术特长招生类别,获得2010年“北京大学文化艺术周”或“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的考生,也可按照第4条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邮寄资料,由我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无需参加校测,也可直接与我校签订《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并享受我校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
四、考试:
1、测试时间:
2、测试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测试内容
类别 |
测试内容 |
管弦乐类、民乐类、钢琴 |
自备曲目一首、练习曲一首、视奏 |
舞蹈类 |
基本功组合、自备舞蹈一个、模仿 |
主持类 |
诗朗诵一首、加试声乐、舞蹈 |
4、注意事项
● 自带服装、乐器、舞蹈伴奏光碟、道具等演出物品,我校提供放音设备(舞蹈考生请自备VCD);
● 管弦乐类、民乐类及钢琴考生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 考生及家长食宿自理。
五、录取:
1、经审核,学校将在参加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年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中,择优认定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者,签订《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取得艺术特长生入围资格。
2、凡与我校签订《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的考生,均视为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入围资格。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招办有相关规定,并组织专项测试的,则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资格。
3、符合以上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按教育部及各有关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六、优录政策及相关说明:
● 符合我校艺术特长招生要求,与我校签订协议,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可在不跨科的前提下自主选择专业(本硕连培班、基地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
备注:
1、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2、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0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