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办法
第十九条 自主招生根据报考生源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其中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或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以下简称“网测”)的形式:
①法律事务、旅游管理、商务英语、商务日语、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出版、给排水工程技术、风景园林技术、眼视光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满分100分。以上专业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400分。
②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2个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测形式,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其中网测“合格”作为以上2个专业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未参加网测或网测“不合格”的,不能录取。网测成绩不计入总分,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拟报考我校以上2个网测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考生获得我校的招生报考资格后,须在2月28日-3月2日在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gzzs.eesc.com.cn)网上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并按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参加测试。网测时间安排在3月4日下午—5日,考生按预约情况参加网测。
2.普通高中美术和音乐类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其中文化素质考试分为笔试考试(我校自主命题,满分值200分)和术科联考成绩(满分值300分)两部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即: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笔试成绩×0.4+广东省术科联考成绩×0.4;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值为100分。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
3.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第二十条 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
报考我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考试统一在3月4日上午进行。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的考试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综合理论知识。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
物联网应用技术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测的形式;其它普高文理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通过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音乐表演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专业专项素质测试方式进行;中职专业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实操方式,以考核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为主。
第二十二条 资格审核及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名单确定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学校经公示后确定通过资格初审、进入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的学生名单。
3月15日前,我校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的入围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
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资格考生名单的确定:
1.报考普高文理科专业:按学考成绩三门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确定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专业单科成绩排序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和文理兼招专业单科成绩排序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
2.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音乐表演专业: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0%确定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
3.中职专业: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0%确定进入职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