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 面向普高毕业生的自主招生总计划540人,分14个专业进行招生,招生专业科类分文科、理科、美术和音乐4类,学制均为3年。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一览表(面向普高毕业生)》(附件1)。
14个招生专业中,法律事务、旅游管理、商务英语和商务日语只招普通文科类考生;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出版和给排水工程技术只招普通理科类考生;风景园林设计、眼视光技术和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均可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只招普通美术类考生;音乐表演只招普通音乐类考生。
第十七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自主招生总计划40人,招生专业为计算机应用技术,学制为3年。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与中职就读专业属于同一专业大类,如专业大类不符,审核将不予通过。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技能证书要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一览表(面向中职毕业生)》(附件2)。
第十八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申请转学。此外,普高毕业生不得申请转入统招专业;中职毕业生不得申请转专业,如确有特殊情形,按照《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招生计划如未完成,将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