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进行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充分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经研究决定,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将于2018年4月—6月份进行。具体要求与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7级全日制本科生,其中下列几类学生不得参与本次重新选择专业:
1.定向培养学生及未注册的学生;
2.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国防生类型进校的学生;
3.各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课部)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课程修读管理办法》的规定,充分考虑教学资源(教室座位数、实验室台位数、实习基地容量等)的限制,自行制定接收转入学生的接收标准。学校对接收工作作如下规定:
1.各学院(课部)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2017级学生人数5%;
2.不增加各个专业的班级建制;
3、每个行政班的建制人数不超过35人。
各学院(课部)要做好对学生转专业的正确引导,不得擅自阻碍,保证该项工作公正、有序的开展;未被批准的学生,相关学院(课部)应对其做好思想工作。
三、成绩记载及课程修读
1.学生必须参加2018年春季学期所选的课程(暑期实践课程除外)考试,若成绩不符合转入学院标准,转入学院(课部)有权拒绝转入;
2.获准转专业学生,可选择是否继续在原专业参加2017-2018-2学期的暑期实践环节课程。若不参加暑期实践教学环节,应在7月1日前向原专业所在学院申请退选,否则该门课程按“缺考”计入成绩单。
3.学生应在原专业参加9月份的综合测评。
4.学生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会打印在成绩单上,并参加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5.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性质为必修的课程,秋季学期初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归入相应课程类别,并在开学后进行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调整。
6.学生转专业后,请自行上网选择修读未修过的课程,上课时间不能冲突。。
四、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2018年4月10日—4月13日,拟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应根据本人情况详细了解拟选择专业的基本特点,在教务系统选课下查询拟选择专业的教学计划,明了转专业成功后需要补修的课程,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重新选择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将申请表交所在学院(课部)教务科。4月13日17:00点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以纸质申报表送交时间为准。
2.2018年4月16日—4月18日,学生所在学院(课部)审核,并在申报表后附学生成绩单上报教务处;
3.2018年4月23日—5月21日,由接收学院(课部)组织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将结果送交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课部)提供的学生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若想取消转专业计划,请书面向接收学院(课部)提出申请,经学院(课部)批准,上报教务处,可撤回转专业申请。公示结束,选下学期课程之前,学校完成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学籍异动,学籍异动工作一旦完成,学生就不能再申请回原专业学习;
5.获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新专业培养方案选秋季学期修读课程。并于2018年秋季学期在转入学院(课部)报到注册,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与转入学院(课部)协商住宿问题。反之,未通过,仍在原专业学习。
五、学科大类调整
学生“大类”招生入校的,在大类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的工作,由各学院(课部)根据培养方案与专业培养要求自行安排时间及操作程序,分批完成时间是2018年6月前及2019年1月前(2018年秋季学期)前,及时将调整后名单送教务处备案,以便调整学生学籍,使学生及时选择新专业的课程。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务处
2018年4月8日
附件各学院接收重新选择专业学生的要求
学院
接收对象要求
地球科学学院
1.地质学类接收10人,地理学类接收3-5人;2.只接收理工
科专业的学生,且身体健康;3.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高考科目需包含数学(必须)、物理或者化学。
资源学院
1.只接收理工类学院的学生;2.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
材料与化学学院
1.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2.无不及格课程,高等数学及大学英语均在80分以上。
环境学院
1.身心健康;2.只接收高考理科考生;3.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工程学院
1.补修课程不能超过3门;2.无不及格课程;3.高等数学达到80分;4.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
地球物理与空间学院
1.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2.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均达到80分、大学英语达到80分;3.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1.身心健康,高考科目包含物理;2.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经济管理学院
1、身心健康,无不及格课程,平均绩点3.0以上,择优选拔;2、工商管理(双语)、国际经济贸易、会计学专业要求大学英语成绩达到80分;3、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统计学专业只接收理工科专业学生,高等数学成绩达到80分。
外国语学院
大学英语达到90分,通过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第一学期要求的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缺考、缓考科目。(详见外国语学院通知)。
信息工程学院
1.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2.高等数学成绩达到80分、大学英语成绩达到80分;3.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
数学与物理学院
1.身心健康;2.理工科专业的学生,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各达到80分,无不及格课程;3.确有专长,在数学或物理专业更能发挥特长的学生(需要有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
珠宝学院
详见珠宝学院通知。
艺术与传媒学院
无不及格课程。
公共管理学院
1.身心健康,无不及格课程;2.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3.土地资源管理和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只接受理工科专业的学生。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无不及格课程。
计算机学院
1.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2.高等数学达到80分,且高等数学加大学英语总分达到150分;3.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
李四光学院
1.只接收理工科专业的学生(地学类优先);2.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
自动化学院
1.身心健康;2.真心热爱自动化或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3.只接收本科是理工专业的学生,高等数学A、大学物理、大学英语均不低于85分,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2以上,需补修课程不超过2门。
海洋学院
1.身心健康;2.无不及格课程,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及大学化学均80分以上;3.平均学分绩点3.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