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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政策

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或不适应当前所在专业学习,转入其他专业后能更好地发挥特长;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经学校指定医院出具证明,不能继续在当前所在专业学习,但尚能在该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均可申请转专业。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的,需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出具同意函。各专业同意转出或转入的学生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