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一)通过原录取专业培养计划中已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限选课;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
(三)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