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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政策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一)通过原录取专业培养计划中已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限选课;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


(三)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