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2013年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总部位于上海。作为中国三大航空公司之一,于1997年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作为首家中国航企挂牌上市。目前,东航股份公司在全球拥有11家分公司、50家海外营业部及办事处,同时拥有包括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公司、中国联合航空公司等在内的24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目前,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共执管飞机50架,形成以B737NG系列飞机为主,A330-300飞机为辅的现代化机队。
为了适应业务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2013年计划在云南省招收八十名飞行学员,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定向培养,学成毕业后原则上回东航云南有限公司工作或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分配。
一、招收对象
1、参加2013年高考的普通高中男性毕业生(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外语限考英语。
2、就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时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之间(出生年月从1993年9月1日起至1997年8月31日止)。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成绩优良,志愿从事祖国民航事业。
二、招收条件
1、身高在170至185厘米之间。体格健壮,仪表端庄,性格开朗,反应灵敏。其他身体条件详见《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2、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内的背景调查要求。
3、通过预选初检、招飞体检、背景调查、体检复查。
4、高考后,经招飞体检复查、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须在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志愿内第一志愿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同批志愿内不得兼报空军飞行院校飞行专业。
5、飞行技术专业新生的录取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对高考成绩达到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按照学生志愿全部录取(不考虑政策性加分。参照2012年招飞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总成绩大约在二本线左右,英语单科成绩大约在90分左右)。没有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正常志愿的填报录取。录取的飞行学生须与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签订《飞行学员培训协议》。
三、 报名方法
1.凡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都可以在学校教务处报名,根据各市、州招办的具体安排,在指定的日期、地点按要求参加预选初检。
2.前来报名的学生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报考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飞行学员学生名册》,名册上的月考成绩、会考成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填写。
3.报名时请携带1张1寸照片和黑色水笔。
4.学生进入面试现场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谢绝家长陪同。
详情请登陆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询:www.c3q.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