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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艺术设计专业(050408):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二个专业方向。培养具备艺术设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工业设计专业(080303):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设有玩具设计、工业造型设计二个专业方向。培养具备工业(玩具、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业设计、研究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美术学专业(050406): 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设有国画、油画、水彩、版画、手工设计与制作五个专业方向。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胜任中等学校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社会美术工作与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广告学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方向)(050303):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的广告学理论基础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动手能力,能在广告公司、新闻媒体广告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经营与管理、以及市场营销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计划

湖北

湖南

江西

山东

河北

安徽

江苏

黑龙江

福建

广西

山西

预留

考试科目及比例

美术学(油画方向)

120

15

10

10

15

10

15

10

10

10

8

7

4

总分300分,素描、色彩各150分。

美术学(国画方向)

美术学(水彩方向)

美术学(版画方向)

美术学(设计与手工制作方向)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150

20

15

15

20

10

15

15

10

10

8

12

8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工业设计(玩具设计方向)

80

15

6

6

10

5

17

6

 

5

5

5

4

工业设计(产品造型方向)

广告学(广告设计与制作方向)

90

15

15

9

 

5

15

10

5

5

5

6

4

 

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黑龙江

1月10——11日

1月12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安徽

1月22——23日

1月24日

安徽艺术职院

江苏

2月13——14日

2月15日

淮阴师院附中

江西

2月16——17日

2月18日

赣江职业学院

湖南

2月17——18日

2月19日

湖南艺术职院

山东

2月14——15日

2月17日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湖北

2月28——3月2日

3月1-2日

华中师大体育馆

河北

2月10——11日

2月13日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

2月11——12日

2月13日

广西师大

山西

2月15——16日

2月18日

太原师范学院

福建

2月15——16日

2月17日

福建师大

 

报名及考试注意事项

1、本省有统考规定而又参加我校单独组织艺术考试的考生必须取得本省统考合格成绩。

2、报名及考试时须交验省级招办签发的艺术专业考试《报考证》或《2011年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原件。

3、领取《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工整地填写(如因考生本人原因填写有误,后果自负)。

4、同类专业可以兼报,只参加一次考试,按照成绩分别排定专业名次。

5、专业考试所用画具由个人自备。

6、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无英语学习基础者慎重报考。

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该专业计划数的4倍发放合格证。

2、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经考生所在省市区省级招办投档到我校者可参与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等专业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工业设计广告学(广告设计与制作方向)专业在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对有专业兼报的考生,录取时先以考生实际填报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只有当第二志愿专业生源不足时,才可参与第二志愿专业录取。

4、当某一专业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可调剂录取有我校同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5、录取时,单科成绩不限。

其他

1、凡专业合格的考生,我校于2011年4月5日前发函通知,专业没有合格的考生不发函通知。2011年4月5日以后,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情况。

孝感学院招生网站:www.xgu.cn

咨询电话:0712-2345668

2、专业合格考生按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3、各专业学费标准:9000元/人·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

4.新生入学后,我校要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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