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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6号)文件批准,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有15个专业面向广西区内实行单独招生。单独招生的专业由我院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测试、单独实施招生录取,旨在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可造人才。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考生参加学院的单独招生测试后,可直接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学生入学后在管理、教学、学制、学费、毕业证等相关待遇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入学的考生一致,现将单独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  学校性质与概况
一、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也称为:国家高等职业教育“211工程”重点院校)同时也是广西示范性高职院校。是目前全区拥有较先进、较完善的实训条件的高职院校之一,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广西优势资源院校。
二、学院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包含单独招生计划)全部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层次为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三、学院下设有8个教学系部(机电工程系、电子电气工程系、汽车与环境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音乐系、公共基础部),开设有50多个专业。现在校全日制高职生共1万余人。
四、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均在广西高校前列,连续九年获得“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五、办学成果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广西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2门 
◎拥有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名
◎广西高校自治区级教学团队5支 
◎连续九年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国家汽车应用与维护紧缺人才培养工作院校
◎第一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机电项目)培训基地
◎中央财政支持奖励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
◎全国青工技能鉴定示范单位(广西高校唯一)
◎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西部地区院校唯一)
◎广西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模具人才培训基地 
◎广西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广西高校唯一)
◎自治区“优秀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广西高校唯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广西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管理先进集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单位
◎2009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各一项,二、三等奖若干项
◎2009年高职数控技术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实践探索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009年我院数控技术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被确定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  报名资格
一、获得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资格的考生。
二、应届中职毕业生。
●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4月21日——4月26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信息输入 学院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没有条件进行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报名。
三、报名程序:
(一)信息输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或登陆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zjc.lzzy.net/按填报要求输入考生信息和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
(二)学院现场确认时间:考生于5月9日上午8:30——12:30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缴纳报名及测试费。具备资格的考生现场领取《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地址:柳州市社湾路28号,乘12路、42路、45路公交车直达校门口)。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一)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两份;
(三) 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五张(照片背后写上名字);
(四) 符合附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验证), 参加2010年高考艺术类联考的考生还须提供艺术联考成绩单复印件(须出示原件验证);
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老师或其他委托人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家长、老师或其他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  收费标准
报名费和考试费按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
●  测试时间、测试方式和内容
一、测试时间:2010年5月9日14:00—18:00,获得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二、测试方式:利用计算机上机操作完成综合素质测试题目
三、测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  测试成绩评定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上附加分即为考生测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附加分)      总成绩最高为60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为400分)
由学院单独招生测评专家组依据测评标准,根据考生测试情况打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400分。
二、附加分最高200分(附加分共12项,最高计200分;累计分数超过200分的,按200分计。)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加分:高中或中职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级一次加1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加15分;县区级一次加2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加30分;市级一次加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加40分;自治区及以上级别一次加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加50分。本项最高加分限50分。
(二)文化科目竞赛获奖加分:高中或中职阶段参加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科目竞赛,校级二等奖每次加10分,一等奖每次加15分,校级最高加20分; 县区级三等奖每次加10分,二等奖每次加15分,一等奖每次加20分,县区级最高加30分;市级三等奖每次加20分,二等奖每次加25分,一等奖每次加30分,市级最高加40分;自治区及以上级别一次三等奖每次加25分,二等奖每次加30分,一等奖每次加35分,自治区及以上级别最高加50分。本项最高加分限50分。
(三)文章发表加分:高中或中职阶段在公开的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一篇加30分,两篇及两篇以上加50分。本项最高加分限50分。
(四)体育比赛加分:高中或中职阶段参加体育比赛个人或团体获奖,校级每次第三名加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一名加15分,校级最高加20分;县区级每次第三名加10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一名加20分,县区级最高加30分;市级每次第三名加15分,第二名加20分,第一名加25分,市级最高加40分;自治区及以上级别每次第六名加25分,第五名加30分,第四名加35分,第三名加40分,第二名加45分,第一名加50分。本项最高加分限50分。
(五)文艺活动优胜加分:高中或中职阶段参加文艺比赛个人或团体获奖,校级每次第三名加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一名加15分,校级最高加20分;县区级每次第三名加10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一名加20分,县区级最高加30分;市级每次第三名加15分,第二名加20分,第一名加25分,市级最高加40分;自治区及以上级别每次第六名加25分,第五名加30分,第四名加35分,第三名加40分,第二名加45分,第一名加50分。本项最高加分限50分。
(六)技能证书加分: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劳动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初级一项加 20分,两项加30分;中级及以上级别一项加3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40分。本项最高加分限50分。
(七)获运动员等级加分:高中或中职阶段被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加30分。
(八)发明创造加分: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发明专利,加80分。
(九)少数民族加分:壮族加10分,壮族以外的其它少数民族,加20分。
(十)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十一)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并且参加了2010年广西高考艺术类联考的考生,艺术统考分数上本科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加50分;上专科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加30分;其他参加了2010年广西高考艺术类联考未上本(专)科线的考生加10分。
(十二)其他加分:高中或中职阶段考生在以上未列的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贡献,并有有效证明材料的,经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给予不超过50分的特别加分。
●  录取规则
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
一、录取原则: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遵循考生志愿依次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二、拟录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于5月13—19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http://zjc.lzzy.net/,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
三、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一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即成为我院2010年正式录取的新生,学院将及时按考生所留地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16日以前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院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将从未获预录取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递补考生名单的公示时间为5月19日。
五、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他院校,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  新生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高中毕业证书(或中职毕业证)原件,由学院验证复查。证件不齐者,不予办理入学手续;无高中毕业证(或中职毕业证)原件者,视为未达到高中或中职毕业条件,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对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招生办。
●  学制、学历及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在校期间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享受同等管理。学历证书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  其 他
一、学院各专业均严格按照广西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
二、学院为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开通求学深造绿色通道。
三、学院设立“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并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完善的学生奖助学金制度。
●  招生监督
单独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受理投诉电话:0772—3156485
  1. 2010年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招生专业

计划数

科类

学费(元/年)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25

理工类

6500

2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25

理工类

6200

3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10

文理兼招

5300

4

食品检测及管理(质量安全方向)

20

文理兼招

5300

5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

文理兼招

6500

6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0

文理兼招

5300

7

计算机信息管理

10

文理兼招

5500

8

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软件方向)

10

文理兼招

6000

9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8

文理兼招

5500

10

旅游管理

20

文理兼招

5300

11

文秘(双语文秘)

20

文理兼招

5300

12

服装设计

15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6500

13

影视广告

15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6500

14

音乐表演

10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6000

15

舞蹈表演

12

文理及艺术类兼招

6000

●  招生咨询
地址:柳州市社湾路28号,乘12路、42路、45路公交车直达校门口
咨询方式:1.现场咨询: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2.电话咨询:0772——3156666、3156093
3.学院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http://zjc.lzz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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