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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09 年高职高专普通批 A 类征集志愿的说明  
 
一、本次征集志愿缺额信息见《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普通批 A 类征集计划信息表 》。其中参加征集的区属院校均新增了部分计划。  

二、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 6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 6 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仍然设置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在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中,考生有三种选择:第一种是“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第二种是“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第三种是“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三、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后, 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 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缺额较多的民办高职学院、新建高职学院降分投档的可能性比较大。  

四、征集志愿的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五、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15 日 11:00 。  

六、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09 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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