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河北高考首页

根据今年高考报名工作新特点和我市具体情况,昨日市教育考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对高考报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外省户口考生不得在我市报名。本省外市户口社会考生不得在我市报名。本省外市户口在我市就读且有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考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在我市借读但没有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考生不得在我市报名。

    应届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也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在就读学校报名的,由班主任和教务处主任审查报名资格,校长负总责;在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的,由招生办负责审查报名资格,招办主任负总责。

    社会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其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办主任负责,可由报名点初审再由招生办复审。

    市教育考试院强调,加强对相关学校,特别是有对口考生学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察,采取措施,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特别是高二在校生)和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报名,坚决杜绝不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报名和冒名顶替报名。

    凡报名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和录取的考生,每人只允许获得一个考生号,禁止考生异地重复报名或代替他人报名,凡重复报名或代替他人报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上一篇: 河北2010年高招加分算不算录取院校

下一篇: 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二志愿征集计划说明(本科提前批B、对口本科批)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