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在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函[2015]1号《关于同意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高校2015年继续开展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的函》要求,我校2015年在海南省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我校严格按照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政策规定要求,组织实施本次的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报名工作与海南省高职对口单招的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并使用同一报名系统,考试科目、内容、办法等均按海南省教育厅下发的《2015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琼教〔2015〕2号文件执行。现将本次考试中有关招生计划、考点等一些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详见《2015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在海南省高职对口单招计划表》。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在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确认地点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请考生在4月8日至9日到我校指定的报名资格确认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提交报名材料,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我校对报名材料的审查。
四、考试地点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海南省考试局指导、监督下,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在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核确认后,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一周。
(2)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海南省考试局批准正式录取,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我校将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数据由海南省考试局上报教育部,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调换专业。
(3)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六、联系方式
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85572744(兼传真)
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 410004 联系人:何老师 曾老师
网 址:http://www.csmzxy.com/dz/
2.考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0831388 联系人:李老师
地 址: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网 址:http://202.100.206.42: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