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中学生艺术、外语、文学类竞赛决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要求报名经管文法类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奖项; 具备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及学科特长,或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具有较强的培养潜能者(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高中阶段在文学、外语类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的学生; 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英语、作文等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电脑制作,创新实践,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者专利。 对文史哲学习有浓厚兴趣,具有良好的个人禀赋与特长,品学兼优。写作能力突出,高中阶段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过文章,或获得全国性的作文比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高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获得中学生作文或外语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或省级赛区决赛一等奖。 高中阶段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获得全国性作文竞赛国家级奖励。 参加省级以上作文、演讲、辩论等竞赛获奖考生; 在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创新发明、论文著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者或者其他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