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报考点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高校党政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招生考试委员会职能作用,牵头做好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无委会、通信、保密、宣传、武警、卫生(防疫)、纪检监察、工商、城管、电力、气象、供热等部门(单位)的联系,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关情况和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并及时解决可能影响本地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的问题。
二、各报考点要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教招考综[2014]14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施考程序>的通知》(内教招考综[2014]13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试卷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教招考综[2014]15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偶发事件处置办法>的通知》(内教招考综[2014]16号)及本通知,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各报考点对本地试答卷安全保密和考试实施等工作负总责。
(一)做好试答卷安全保密工作。各地保密室硬件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从试卷(含自命题)运抵保密室到运出保密室期间,要加强值班管理与设备维护;要校准系统时间;要做好值班记录;试卷保密室必须有考试管理部门的人员,自试卷(含自命题)进入保密室至考试全部结束,所在单位分管领导须现场昼夜值班;要做好试(答)卷的交接、运送、保管、使用、回收、送交、录像回放等环节的工作;试卷运送车辆须加装视频监控及GPS设备;保密室掌管钥匙的人员名单须在保密室启用之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各地要依据《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环节监控录像回放工作要求》(附件2)开展工作,并及时填写《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回放情况记录表》(附件3)和《试卷运送情况登记表》(附件4)。
(二)做好标准化考场施考的相应工作。本次考试考点全部设在安装侦测引导阻断作弊防控系统并运行正常的学校。考试前,要配齐配足考点所用设备设施;考试期间,要关闭考点内无线通讯网络,系统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核对通道名的设置和系统时间,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时间准确;按时录制考场监控录像;要加强对考点监控设备的管理,确保考场视频监控资料完整、清晰、不中断、不删除、不外泄、可实时上传。
(三)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考试公平。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狠抓考场管理,确保考场秩序良好;各考点主考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良好的考风考纪,主考对本考点的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工作应负全面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违纪舞弊行为,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全部考务工作人员均须签订《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附件5)。凡出现考试责任事故,一律倒查追责,决不姑息迁就。
(四)各地要加强监考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教育和考试业务的培训,要使用自治区统一下发的培训教材对监考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监考员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因为各类反作弊硬件设施的启用,而忽视监考员的作用,特别是考生入场检查、身份确认、查处替考和无线电作弊等工作要充分依赖监考员。
(五)针对考务工作新变化,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指静脉入场验证工作。考前各地要按2个考场1台的标准配足指静脉验证设备;要根据考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妥善安排指静脉验证场所,提前做好网络铺设工作和相关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等工作;要进行一定规模的验证模拟演练;要为考生提前到考点进行指静脉预验证做好安排,确保有序、平稳验证。各地要合理安排,不要因为入场进行指静脉验证耽误或忽视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贴身检查。
开考15分钟后,加盖缺考章考务人员持指静脉验证未通过和缺考考生名单逐个核对。对发现的各类特殊情况依据《关于做好我区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静脉入场验证工作的通知》(文号待定)进行处理。
2、做好侦测引导阻断作弊防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各地要提前调试,提前进行培训,确保该系统在考试期间发挥作用。对考试期间发现的疑似无线电作弊频点,要及时通报进驻考点的公安和无委办相关人员。
本次考试,各考场须加装一台手机信号屏蔽器,盟市考点要加装江苏跨域的全频段无线电信号屏蔽器,高校考点可加装功效显著的任一品牌的手机信号屏蔽器。
3、本次考试的考场记事卡由印刷厂统一印刷并打印、装袋,随试卷一同发给各地。
4、本次考试各考点为考生配备的草稿纸除须注明“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外,还需有考试专用和使用时间标记。
5、本次考试,同一考点不得安排有近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关系的人员同时参加考试工作。
6、本次考试,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在本次考试中仍旧可以使用科学计算器。
7、本次考试各考点不使用教育部下发的《硕士生入学考试违规考生记录表》。
8、发现考生违规,务必详细、准确、认真记录考生的违规时间与情节,以便各省数据交换后其他省份处理违规考生。
9、视频监考工作、RTX系统和综合考务系统的使用、违规处理流程等各项常规考务工作依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针对研考的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要求,重点做好做好以下考务工作:
1、做好一题多卷等统考考试科目考务工作
本次考试全国统一命题的23个统考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印制,全部采用大包装形式,即每袋试卷及答题卡均为30份,每袋备用试卷及备用答题卡均为20份。各科目答题卡情况见附件6。
本次考试采用一题多卷考试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101为科目代码,以下同)、英语(一)(2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西医综合(306)和中医综合(307)等,共计6个考试科目。
一题多卷科目的考试,监考人员在完成分发试卷和答题卡后,监考员须要求考生认真检查试卷及答题卡、填涂各类信息、粘贴条形码。检查时要让考生重点检查试卷上的“试卷类型条形码”是否有漏贴、不完整、破损等情况,考生检查无误后,指导考生将试卷上的“试卷类型条形码”取下,粘贴在答题卡(客观题页)“试卷类型条形码粘贴位置”(椭圆形,非客观题页答题卡不需要粘贴条形码),监考员不得代替考生粘贴条形码。在此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向考生宣布:凡因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漏贴、错贴条形码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一题多卷的科目,对于试卷(条形码)、答题卡确需更换的,监考员要按照规定启用备用试卷,为考生整套更换试卷、答题卡;要求考生在原试卷首页、原答题卡的空白位置书写“作废”字样、签名,并全部收回。同时,监考员提醒考生:由于题目及答案顺序不同,考生更换试卷时不得直接将已答信息从原答题卡抄写到新答题卡上,以免影响考生成绩。
2、做好自命题考试科目考务工作
自命题科目采用小信封包装,各地须仔细核对自命题科目的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考试时间、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和报考单位等信息。
小信封内无答题纸(答题卡)和密封签,答题纸和小信封密封签由自治区统一印刷,考场统一发放。
采用小信封包装试卷的科目(自命题科目),开考前15分钟发放答题纸;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验示试卷袋是否为当科考试科目,密封是否完好,无疑后分发试卷袋(小信封),考生核查试卷袋密封是否完好;开考前5分钟,考生自行启封密封状况无异常的试卷袋(小信封)。监考员提醒考生核对:试卷袋封面填写或打印的报考专业等与《准考证》上的考试科目等是否一致,本人持有的试卷页数与试题提示是否一致。并指导考生填写、填涂相关信息等。
采用小信封的科目(自命题科目),相关考务人员在缺考考生试卷袋(小信封)正面右上角位置加盖蓝色“缺考”章。任何人不得拆启缺考考生试卷袋(小信封)。
用小信封的科目(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结束后,监考员督促考生自行将试卷和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密封签由考场统一发放)。逐个验收无误后,允许考生逐一离开考场。
3、做好试卷保管整理工作
各地在接收到招生单位以机要方式寄、送达的自命题邮包后,应当及时将机要邮包送至试卷保密室,安排专人(2人以上)核对邮包内中信封袋数与准考人数是否相符,检查中信封内的考生试卷袋与《硕士生入学考试考生情况汇总表》记载的考生信息、考试科目是否相符。如有差错,应当有2人或者2人以上书面记录差误情况,立即与相关招生单位联系,并妥善保管机要邮件信封、包装袋、纸箱等材料。如遇试卷袋遗失等情况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寄达试题,各地要及时催要。
统一命题科目试卷与自命题科目试卷在保密室内必须分柜存放。统一命题科目试卷存入保密柜后,在试卷整理、分发前,任何人不得开启保密柜。试卷的整理、分发须专职保密人员全程参与,并将工作人员名单提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答题卡(含备用卷、备用卡、缺考卷、缺考卡、空白卷和空白卡以及统考科目中实行一题多卷科目使用过的试卷)、全部科目的《考场记事卡》、监考员签字后的《监考员查实违规考生奖励金发放表》汇总、清点无误后,于2014年12月31日前送达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部考试结束后3天内,各地须将同一招生单位同一考试单元的自命题(含缺考考生试题)试卷及答卷,集中捆扎在一起,并在招生单位寄来的《硕士生入学考试考生情况汇总表》备注栏内注明每一个考生的考试情况,然后将试卷及答卷与《硕士生入学考试考生情况汇总表》一起以机要方式寄送招生单位,发机要用牛皮纸袋由各地自备。
对缺考、违纪和作弊以外的其他异常情况,考点可附函说明。
三、要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服务,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为考生创造轻松、便利的应试环境。
今年继续为考生统一配备文具(只包含直尺、橡皮、中性笔、笔芯和文具袋),提前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硕士生入学考试统一配备文具的使用说明》(附件7)的要求做好文具管理工作。
四、依据有关规定,就建立值班和报告制度提出以下要求:
(一)自各报考点将2015年研考试卷及答题卡(含自命题课程)存入保密室起,至各报考点将本报考点2015年研考各科答题卡运抵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地点和将自命题科目通过机要寄出止,各报考点必须按《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硕士生入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附件8)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及时填报《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值班信息安排表》(附件9)和《考试期间接触试卷人员人员名单》(附件10)。若情况一切正常,不再要求按时报告;若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0471-3261805,考试期间值班电话为0471-3261814,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直接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三)各报考点要安排专人集中搜集互联网上出现的危害招生考试安全、公平、公正和考生利益的各类有害信息,认真研判,及时上报。一经发现,立即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RTX系统上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将根据上报信息的性质及时做出处理。对最先上报有害信息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给予奖励。
附件: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表
2、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环节监控录像回放工作要求
3、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回放情况记录表
4、试卷运送情况登记表
5、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6、2015年硕士生入学统考科目答题卡情况
7、内蒙古自治区硕士生入学考试统一配备文具的使用说明
8、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硕士生入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
9、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值班信息安排表
10、考试期间接触试卷人员人员名单
附件1: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12月27日 |
8:30-11:30 (第一单元) |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14:00-17:00 (第二单元) |
外国语 | |
12月28日 |
8:30-11:30 (第三单元) |
业务一 |
14:00-17:00 (第四单元) |
业务二 | |
12月29日 |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少于6小时的考试科目(起始时间8:30) |
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为科目代码,以下同)、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西医综合(306)、中医综合(307)、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1)、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历史学专业基础(313)、数学(农)(314)、化学(农)(315)、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08)、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4)、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
附件2:
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环节监控录像回放工作要求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各地应对试卷保管、分发场所实行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对试卷运送车辆加装视频监控及GPS系统,并对录像资料进行回放查看。为方便地能够准确领会文件精神并落实到位,现将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环节监控录像回放工作要求规范如下:
1、试卷运送车辆须加装视频监控及GPS设备,并保证相关设备在试卷运送期间全程开启,试卷运送到目的地后,录像由当地教育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人员共同立即回放并填写情况登记表。
2、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在启用前必须全部达标,所有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试卷分发场所均要安装具有至少2个摄像机的视频监控录像系统,确保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工作期间必须全程录像。
3、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试卷保管期间每隔6个小时(即每天4次:0点、6点、12点和18点)对保密室录像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在试卷分发场所完成试卷分发工作后,立即对分发全过程进行回放,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保密室和分发场所所在地的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报考点工作机构共同负责录像的回放查看工作。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具体回放查看人员填写《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样表后附)交报考点,各报考点负责留存备查。
5、教育部将随时抽查《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核查回放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
附件3:
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回放情况记录表
省(区、市): 报考点:
【试卷保密室监控录像回放情况】 保密室名称:
日期 |
| ||||
录像时间段 |
0点-6点 |
6点-12点 |
12点-18点 |
18点-24点 | |
查看情况 |
□正常□异常 |
□正常□异常 |
□正常□异常 |
□正常□异常 | |
查看人员 |
|
|
|
| |
备注 |
|
|
|
| |
日期 |
| ||||
录像时间段 |
0点-6点 |
6点-12点 |
12点-18点 |
18点-24点 | |
查看情况 |
□正常□异常 |
□正常□异常 |
□正常□异常 |
□正常□异常 | |
查看人员 |
|
|
|
| |
省(区、市): 报考点:
【试卷分发场所监控录像回放情况】 分发场所:
试卷分发场所名称 |
分发时间 |
查看情况 |
查看人员 |
备注 |
月 日 时 分 |
□正常 □异常 |
|||
月 日 时 分 |
□正常 □异常 |
|||
月 日 时 分 |
□正常 □异常 |
|||
月 日 时 分 |
□正常 □异常 |
|||
月 日 时 分 |
□正常 □异常 |
附件4:
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
运送情况登记表
报考点名称
押运试卷车牌号码 |
|||
领取试卷地点 |
|||
试卷到达地点 |
| ||
押运试卷出发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押运试卷到达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回放情况记载 |
试卷安全情况记载 |
| |
行车安全情况记载 |
| ||
车载视频回放记录 |
| ||
回放查看人员签字 |
|||
押运试卷工作人员签字 |
|||
附件5: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硕士生入学考试
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本人参加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 考点的〔□考务管理 □试卷保管 □监考 □其他〕工作,已经学习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施考程序》、《高科技作弊手段及防范教程》、《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暂行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奖惩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偶发事件处置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试卷安全管理办法》(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的相应细则可一并列出)。
本人已知晓该硕士生入学考试试卷(包括备用试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绝密级事项;考生答卷(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属国家秘密级事项。本人愿意执行规定,遵守纪律,履行责任,并郑重承诺:
1、本人无近亲属参加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
2、本人愿意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3、本人将严格遵守考务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本人如违反安全责任书之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理;
(可根据考试工作人员任务分工,由考点自行增减以上条款)
本人签字:
2014年12月 日
附件6:
2015年硕士生入学统考科目答题卡情况
代码 |
科目名称 |
幅面 |
面数 |
张数 |
一题多卷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
A3 |
3 |
2 |
是 |
201 |
英语一 |
A3 |
2 |
1 |
是 |
202 |
A3 |
2 |
1 |
不是 | |
203 |
A3 |
2 |
1 |
不是 | |
204 |
英语二 |
A3 |
2 |
1 |
是 |
301 |
数学一 |
A3 |
3 |
2 |
不是 |
302 |
数学二 |
A3 |
3 |
2 |
不是 |
303 |
数学三 |
A3 |
3 |
2 |
不是 |
306 |
西医综合 |
A4 |
1 |
1 |
是 |
307 |
中医综合 |
A4 |
1 |
1 |
是 |
311 |
A3 |
4 |
2 |
不是 | |
312 |
心理学 |
A3 |
4 |
2 |
不是 |
313 |
A3 |
4 |
2 |
不是 | |
397 |
法学专业基础 |
A3 |
3 |
2 |
不是 |
398 |
非法学专业基础 |
A3 |
3 |
2 |
不是 |
497 |
法学综合 |
A3 |
3 |
2 |
不是 |
498 |
非法学综合 |
A3 |
3 |
2 |
不是 |
314 |
农学联考数学 |
A3 |
3 |
2 |
不是 |
315 |
A3 |
3 |
2 |
不是 | |
414 |
植物生理学 |
A3 |
4 |
2 |
不是 |
415 |
动物生理学 |
A3 |
4 |
2 |
不是 |
408 |
计算机 |
A3 |
4 |
2 |
不是 |
199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A3 |
2 |
1 |
是 |
附件7:
内蒙古自治区硕士生入学考试统一配备文具的使用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考场管理,防范和打击各种违纪舞弊行为,特别是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行为,依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我区在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期间,为所有考生统一配备文具。现就其做出如下使用说明:
一、统一配备文具只包含直尺一把、橡皮一块、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一只、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笔芯一只和透明塑料文具袋一个,无其他文具。
二、统一配备文具中的中性笔和笔芯由自治区统一提供,直尺、橡皮、文具袋使用各地高考后留存的,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发,按照每个考生一套,并略有多余准备。
三、考生入场可以携带统一配备文具之外的考试用铅笔等各类考试必备文具等物品。考生携带的直尺、橡皮、中性笔和文具袋不得带入考场,必须在考试前按规定放置在考场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五、每场考试前,考点工作人员需检查统一配备文具损耗情况,检查无误后,摆放到考生课桌上或者发放到考生手中。
六、考生需注意保护统一配备文具,不得浪费,不得故意损坏,如需更换,考点酌情予以更换。
七、每科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将统一配备文具摆放在课桌上,由考点工作人员或者监考人员统一清点收回,考生不得将统一配备文具带出考场。
八、全部考试完毕后,所有统一配备文具收回统一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将统一配备文具交由无关人员、不得随意销毁。
附件8:
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
序号 |
报告内容 |
报送对象 |
报送电话 |
上报形式 |
上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
1 |
报考点考试值班安排:包括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传真及保密室电话)、值班安排;举报电话;互联网监控联络员姓名及电话(24小时开机),接触试卷人员名单;保密室及试卷柜钥匙保管人员名单; |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张国亮 |
0471-3261906 Zgl_94@126.com |
RTX系统上报 |
12月19日前上报 |
2 |
试卷和答卷运送情况 |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张国亮 |
0471-3261906 |
RTX系统上报 |
若运送正常无需报告;否则,必须在发生情况的第一时间报告。 |
3 |
考前、考中试卷的保管情况和考后答卷保管情况 |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张国亮 |
0471-3261906 |
RTX系统上报 |
正常无需报告。若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
4 |
考试实施情况 |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张国亮 |
0471-3261814 |
综合考务管理系统或RTX系统上报 |
正常无需报告。若出现失、泄密或大规模的舞弊事件及其他异常情况,必须在发生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 |
5 |
考试违规及缺考信息 |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
0471-3261814 |
综合考务管理系统 |
每场考试结束1小时内 |
6 |
考试综合环境治理情况 |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张国亮 |
0471-3261814 |
RTX系统上报 |
12月28日19时前,上报考试组织过程中公安部门破获的涉嫌危害考试安全的不法人员数量以及无线电管理部门出动的工作用车情况。 |
附件9:
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值班信息安排表
报考点名称:
考试机构 总值班领导 |
姓名 |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24开机) |
|||
考试机构 值班领导 |
姓名 |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24开机) |
|||
举报电话 |
咨询电话 |
|||
考务人员 (考试及试卷保管期间将有可能联系考务人员) |
姓名 |
手机号(24开机) |
||
姓名 |
手机号(24开机) |
|||
姓名 |
手机号(24开机) |
|||
姓名 |
手机号(24开机) |
|||
姓名 |
手机号(24开机) |
|||
考务值班室 |
固定电话 |
传真 |
||
保密室 |
值班电话 (24小时有人接听) |
传真号 |
||
值班人员数量 (不含公安武警) |
公安(武警)数量 |
|||
保密室钥匙和试卷柜钥匙做保管人员 |
姓名 |
姓名 |
||
姓名 |
姓名 |
|||
保密室 值班人员 |
姓名 |
姓名 |
||
姓名 |
姓名 |
|||
姓名 |
姓名 |
|||
姓名 |
姓名 |
|||
姓名 |
姓名 |
|||
互联网监控 联络员 |
姓名 |
手机号(24开机) |
||
姓名 |
手机号(24开机) |
|||
本地拟派出巡视人员数量: |
此表行数不够或者项目不全各地可自行添加。
此表于12月19日前发电子版发至zgl_94@126.com
附件10:
考试期间接触试卷人员人员名单
报考点名称:
姓名 |
工作性质 |
所在单位 |
职 务 |
是否正 式在编 |
性 别 |
承担研考工作情况 | ||
岗位 |
工作日期 |
工作时段 | ||||||
包括试卷运送、试卷(袋)整理场所、考务办公室、考场等所有考前、考中接触试卷(含备用试卷)人员名单(包括所在单位、行政职务职称、是否正式在编、性别、承担研考所在工作岗位以及工作日期、工作时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