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欣闻教育部出台新政,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6项全国性加分,包括体育特长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保留5项,包括“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等。并要求各省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
消息传来,社会各界奔走相告,欢欣鼓舞。
一直以来,高考“加分政策”与高考如影随形,而且从当年的“根正苗红”单一加分,“滚雪球”成今天的“加分组群”。从出身、品德、技能到智能;从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到奥赛获奖者、体育特长生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蔚为壮观。然而,与此同时,与之俱增的还有社会舆论的反弹。舆论一致呼吁,不能让高考加分一再“滚雪球”成“加分组群”,要让教育最大化地惠及普通百姓。
高考加分制度被公众诟病已久,原因就在于高考加分在一些地方沦为金钱和权力侵蚀社会公平正义的渠道,成为教育不公的一大症结。现在,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发文,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这是让高考朝着更加公平的方向进展,也是对高考改革的重要呼应。
应该指出的是,一个兼顾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公平,应该涵括两个维度:水平公平与垂直公平。同等情形受到同等待遇,是水平公平;不同情形受到不同待遇,是垂直公平。高考作为一种分配高教资源的重要手段,也应该得而兼之。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是水平公平,尤应珍视。但是,水平公平并不是完美的公平——譬如那些严重偏科的奇才、天才,就有可能因为高考总分平平而与名校失之交臂,适当照顾个体特殊性的垂直公平便是一种纠偏。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等各类照顾性加分政策,都是从国家高度对实质正义的补充,公众应该不会反对。
但问题是,一方面由于不合适的高考加分政策对中小学教育产生误导,如各类竞赛加分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阻碍了素质教育推进;而另一方面,垂直公平被人为异化,以致对水平公平构成伤害。也就是说,因为“钱分交易”等现象的存在,玷污了高考加分的名分,损害了其他考生利益,招致公众反感。至此,高考加分政策的改革也就呼声渐高。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做法,是针对那些正当性不足、容易被操纵的加分项目进行的,比如体育特长生加分就是其一。多年来,它对高考加分的负面影响一直首当其冲。
众所周知,高考作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接受高等教育最主要的渠道,公平公正至为关键,这也是高考的生命力所在。高考改革的价值落点,也恰恰在于最大程度实现公平正义。在高考改革进入“深水区”的背景下,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决心、下定狠心,来啃下高考改革的“硬骨头”,还考生一个公正,还教育一片净土。
一个“人尽其教”的教育环境,应该让每一位有特长的孩子都获得“加分”,获取最适合自己的教育资源,让个性与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发展,然后百花齐放,这需要招生政策乃至高等教育作出合理调适。这方面,有两个努力指向:一是增加高等教育供给,细化高等教育市场,给各类特长生更多的选择机会,时下的高校几乎都朝着大而全、全而没特色的方向发展,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对资源的浪费;二是扩大高校自主招生,让供需双方面对面,各取所需,皆大欢喜。令人忧虑的是,因为种种原因(其中也包括寻租现象),自主招生之路走得磕磕碰碰,甚至出现因噎废食的苗头。无论什么原因,自主招生的方向不能变,不能往回走,更多精力应该放在如何规范上面。
当然,高考加分政策调整,让高考朝着更加公平的方向进发,但必须明白的是,公平不是高考唯一的价值取向,变了质的高考加分要取消,特殊人才的招录渠道也要保持畅通。国家发展、社会进步需要各式各样的人才,其中也包括了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人才。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探索、创新和完善特殊人才的招录程序、方式,适当扩大高校“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自主权限,从而在维护高考公平的同时,也为广纳贤才保留一扇大门。
此外,公共教育资源在城乡、区域之间的分配失衡,对受教育者身份、地域上的歧视等等,都是教育领域有违公平、亟待改革的重要部分。只有大刀阔斧改革扫除一切有损教育公平公正的制度障碍,用改革打破既得利益阶层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垄断,才能让教育最大化地惠及普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