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我校以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按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比例投档。
3、上海市提前批考生根据考生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4、学校依据考生考试总分成绩的顺序,参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者,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先后顺序优先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调剂:如不愿意,则退档;如愿意,则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
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国大学在线(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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