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志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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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资格: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成绩总分(含符合政策的加分)不得低于160分,且其中任何一门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若单科成绩中有一门在90分(含90分)以上,则不受另外两门文化课中一门单科成绩不达线限制,且考生三门文化课考试科目和两门专业技能科目均无缺考。
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填报资格线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成绩总分(含符合政策的加分)不得低于112分(三门文化课考试科目无缺考,单科成绩不限,两门专业技能科目无缺考),且考生原报考第一志愿院校的第一专业志愿须为艺术类专业。具体专业要求详见相关院校招生章程或简章。
5.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如总分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线(三门总分不低于160分,其中任何一门单科不低于35分),也可按非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
6.网上填报征求志愿的时间:自6月4日16:00起至5日16:00止,请考生务必在截止期限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志愿表。
7.填写完毕后提交志愿信息,出现红色“操作成功”字样表示填报完毕。退出系统请点击“退出”按钮,如果关闭页面或者浏览器强制退出系统必须30分钟后才能再次登录。
8.考生如需增减志愿或变更原填报院校的志愿顺序,可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的时间段内再次登录系统修改志愿。
9.网上填报征求志愿完成后请考生重新登录,以验证所填志愿信息是否正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