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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6年高考195

要把所有的夜晚归还给山河,把所有的春光归还给疏疏篱落,把所有的慵懒沉迷和止步不前归还给过去。明日之我,胸中有丘壑,立马振山河。——【青年精神志向理想坚定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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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招生工作“六不准”纪律规定

作者:  时间: 2017-04-11

省招生考试院公布招生工作“六不准”纪律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1、不准违反有关招生规定。

2、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4、不准参与、协助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5、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6、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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