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在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中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学生的通知
辽教发[2013]95号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办国际商学院的通知》(辽政办发[2002]14号)精神,2013年度继续在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中开展“2+2”和“1+3”模式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学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1.考生须是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且为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二年级(“2+2”模式)和一年级(“1+3”模式)本科学生,不包括高考提前批次录取、定向招生、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包括在读国际商学院和专升本、中职升本的学生。
2.考生须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受过纪律处分,外语达到较高水平,已学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3.考生须经现就读学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方法及报名时间
1.报名工作由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和辽宁大学国际商学院具体负责。
2.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招生计划为180名,辽宁大学国际商学院招生计划为80名,具体计划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从网上下载考生登记表(附件2)。考生填报“报考学校”和“报考专业”时,还需填报“是否服从调剂其它国际商学院或其它专业”。
4.考生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3日。两所国际商学院于
6月7日将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省招考办。
5.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颁发准考证。
6.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各项信息,如发现所填内容与事实不符,将取消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考试办法及考试科目
1.全省统考科目为英语。英语考试参照《公共英语等级考试》5级标准命题。
2.考试时间为2013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设在东北财经大学。
3.复试内容、地点及时间由两所国际商学院自行确定。
四、录取办法
1.考务、录取等各项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由省招考办制定,并统一组织实施。
2.录取原则:按省统考考试成绩划定相应录取资格分数线;两所国际商学院分别组织达到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两所国际商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择优提出录取名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国际商学院或专业可以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3.录取结束后,两所国际商学院将录取名单报省招考办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
4.被录取考生凭“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考取省内两所国际商学院学生学籍变动事宜的通知”到原就读学校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五、学历及学位授予
2013年两所国际商学院录取的学生按两年制(“2+2”模式)或三年制(“1+3”模式)培养,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毕业时颁发国际商学院所在学校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两所国际商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由学校报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在招生简章中写明学费的收费标准。学生被录取后,从第三学年起(“2+2”模式)或从第二学年起(“1+3”模式)向被录取学校缴纳学费。
七、其他
1.两所国际商学院自行制定招生简章,报我厅审定后,可通过互联网或其它媒体进行宣传。
2.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校人才培养实际,2015年,我厅将不再开展国际商学院联招联考工作,2014年只开展“2+2”模式联招联考工作。
3.请各校支持国际商学院的联招联考工作,将此文件精神传达到本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为我省国际商务人才的培养做出贡献。
4.省教育厅联系人:高等教育处 张越,联系电话:024-86896698;省招考办联系人:成招处梁滨,联系电话:024-86981143。
附件:
1.2013年度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招生计划及联系方式附件1.xls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考生登记表附件2.doc
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联考国际商学院考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doc
辽宁省教育厅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