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志愿传奇

祝您金榜题名!

人生的路,靠自己一步步走去,真正能保护你的,是你自己的选择。

您所在的位置: 新考网(原中国大学在线)>>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南京医科大学2012招生录取规则(无专业级差)

作者:  时间: 2019-01-19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五条 我校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我校根据“专业清”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六条 对专业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七年制专业的天津、浙江­、福建、安徽考生,如未达该专业录取线,不影响所填报四、五年制专业的正常录取。

加入家长群

QQ扫一扫,加入家长群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精彩内容

关注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立即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