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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倒计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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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邮电大学本科生招生录取原则(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江苏除外)

作者:  时间: 2019-01-19

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3.专业录取

  ①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江苏除外),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主要参考数学、英语和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主要参考语文、英语和文综成绩)。

  ②对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清”原则择优录取。

  ③对江苏省考生:理工类选测科目定为物理,文史类选测科目定为历史,选测科目成绩等级组合为AB,对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进行录取(A﹢=5分,A=3分)。

  ④软件工程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4.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按其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和我校各类别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成绩认定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成绩,若省级招办组织了统考,考生还需统考合格。此外,对四川、重庆考生的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动画、设计学类专业:专业成绩的认定按照各省要求,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此外,对四川、重庆考生,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100)×60% +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满分×100)×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5.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

  ②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的综合分[(文化成绩×30%)+(体育专业成绩×7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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