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北省属高校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新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省属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属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开展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工作。各高校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11月15日前将专业整理最终结果上传到平台上。
二、各省属高校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特色,认真组织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申报工作。
组织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的申报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执行。申报新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新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各申报高校需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专业设置申报材料提交到教育部平台上;公示期满后,需根据公示期间所提意见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修订,并于2012年12月5日前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整理形成公文(纸质版一式一份)及专业设置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将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汇总表使用excel格式)发送至hbjytgjc@163.com。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请新设专业进行审核,并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限及时上报教育部。
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本科专业增设申报工作。本次专业整理和专业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认真组织,严格工作要求,按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本文所附附件3-5不印发纸质版,各高校可从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hbe.gov.cn)或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gxjx.e21.cn)。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邮编:430071;联系人:吴勃,丁铱,联系电话:027-87328172,87328007,传真:87328180。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