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招考办主任任安文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1年辽宁省高考政策总体变化不大,只是做了6处微调。
高考报名政策调整,遏制高考移民力度加大
今年是外省迁入辽宁省的单人户口 (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考生)的考生增加户籍、学籍年限要求的第三年,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三年以上、同时要求高中学籍为三年。
外省迁入的全家户口(含和父母一方)的考生在我省报名,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我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在辽宁省高中学籍应届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一年以上,往届考生或社会青年须具备辽宁省中学毕业证书。
志愿设置有所调整
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专科(高职)批次院校志愿栏设置由2个有序志愿和7个平行参考志愿调整为1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8个平行参考志愿。
任安文表示,这样调整,将有利于成绩相对优秀学生拥有更多选择,升入更好的大学。
辽宁省部分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士兵单独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从今年开始,辽宁省部分高等职业院校面向退役士兵实行单独招生,考生资格由市民政局审核。具体招生院校有7所,即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每校招生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