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录取程序
1、初审
我校保送生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和复试通知于2011年1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复试
初审合格者参加复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能力,由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面试。
3、确定拟录名单
保送生评审委员会在教育部公示相关保送资格学生名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保送生拟录名单和拟录专业,报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同时通知其所在中学给予公示。
4、录取
被我校认定的拟录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且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学通知书将在高考后,随普通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