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与录取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保送生的招生工作。
1. 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2011年1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时间:2011年2月中下旬;考试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内;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
3.专家评审组根据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试合格名单。
4.我校将考试合格名单通知学生和学生所在中学, 待我校将考试合格名单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相关保送资格学生名单进行核对后,再向考试合格且经教育部公示的学生寄发预录取通知书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5.我校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6.我校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将及时发放保送生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