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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倒计时23

立身以力学为先,力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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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方案

作者:  时间: 2017-10-16

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上栗形象,全面落实“机关效能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上栗县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   5、推进项目建设(8分)。  (1)建立项目挂点负责制和驻企联络员帮扶制,所挂或帮扶的项目实施按进度到位(2分);  (2)定期走访,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优化发展环境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3分);  (3)推进或落实产业项目建设有措施、有效果(3分);  (4)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跟踪问效,因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影响项目实施,每发生一起扣2分,直至扣完8分为止。  6、加大行政审批,规范行政区域行为(8分)。  (1)按要求公示了已取消或调整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分);  (2)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2分);  (3)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2分);  (4)规范   (二)考核加减分  1、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受到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分,加分上限为2分;被市级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加分上限为20分。  2、信息报道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用超任务的每超1篇加0.5分,加分上限为3分。  3、效能建设工作创新,有特色,成效明显,工作经验在全县推广的加2分,在市级以上推广的加5分。  4、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受到市级通报的每次扣3分。  5、单位或个人受到县级效能告诫或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每次扣2分,受到市级效能告诫或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每次扣5分。  6、未及时办理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交办的投诉件或未将办理结果上报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每次扣2分。  四、考核办法  1、自查。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单位按照今年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对照本考核办法,认真组织自查,形成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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