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考生如何填报你校志愿?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考试入选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 个条件:
(1)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 的省区,必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在我校同批次投前提前单独投档的省(市、区) ,考生必须在自主招生志愿学校、与我校同批 次录取的第一志愿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省、市、区的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同时 填报我校。
(2)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 愿。
(3)在高考成绩不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
(4)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北京校部或保定校 区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
不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不在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学校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 不满足所选报专业的情况下经征求个人意见仍不服从专业调剂、 不在规定的时间 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我校招生网进行确认的,均按放弃自主选拔入选资格处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