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面向全省招收戏曲专业、舞蹈专业学生
一、 招生专业、学制、对象、专业考试内容和学费: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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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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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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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
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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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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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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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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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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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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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条件
(2)演唱、表演
(3)动作模仿
(4)听音、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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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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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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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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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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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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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器演奏
(2)听音
(3)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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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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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舞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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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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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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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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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面试基本条件
(2) 软开度测试
(3) 身体比例测量
(4) 动作模仿 (5)音乐节奏
(6) 自选舞蹈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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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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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仍执行2001年收取学费标准。以上收费若有变动,依照物价局2010年新规定执行。
二、 专业报名和专业考试:
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须持学校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专业考试初试地点:
2010年3月26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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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京剧院(戏曲、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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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日—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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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京剧院(戏曲、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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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9日—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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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京剧院(戏曲、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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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6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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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心联心艺术学校(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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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6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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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京剧院(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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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3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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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少年宫(戏曲、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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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 7 日—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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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腾飞艺术学校(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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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1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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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戏曲、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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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于7月2日到
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参加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 小学:语文、数学
初中:语文、数学、政治、
英语
四、录取:
录取时成绩达到
山东艺术学院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在
最低文化控制线以上者,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八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需按规定时间来学校报到注册,逾期一周不报到又没办理请假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附则:
1、 考生自备乐器(京剧伴奏);舞蹈专业学生女生体操服,男生短裤背心。自备舞蹈音乐伴奏CD。
2、 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取消考试资格。
3、 新生入学后,试读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体检复查、政审复查、专业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
4、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公寓化管理。
5、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发给山东省教育厅签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毕业后可以报考大学继续深造,也可以自主择业。
办学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城紫薇路6000号 邮编:250300
联系电话:0531—86522168(京剧) 86522076(舞蹈)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