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简称“高职义务兵退役专升本”)招生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高[2009]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符合条件的高职义务兵退役后报考专升本的实际,制定本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2009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本省籍义务兵,并具有士兵退役证;
②入伍前(包括入伍当年)取得经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③身体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务于3月3日至3月7日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按照网上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基本信息。报考基本信息是考生录取、学籍注册、颁发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如实认真填写,如填写错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填写完基本信息获得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序号后,下载“体格检查表”进行打印,在固定位置填写网报序号,并粘贴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体格检查要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后方有效。逾期不予补报。
三、现场确认
考生于3月11日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体格检查表到山西教育宾馆(太原市并州北路95号)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到场,由有关人员采集数码照片、查验考生证件,审核报名资格,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一律无效。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职义务兵退役专升本”的招生计划,在我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本科事业计划总规模内单列,一般不超过当年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人数的30%。“高职义务兵退役专升本”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以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确定的招生专业为主,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根据所学专业情况,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对于少数难以专业对口的报考退役士兵,由省教育厅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和办学情况,适当增加相关招考专业。
五、其他有关事项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1-5日。考试科目、考试地点,以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上通告。咨询电话:0351-406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