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专 业 方 向 | 名额 | 系别 |
学制 |
音乐学 050401 |
音乐学 | 20 | 音乐学系 |
四年 |
音乐教育 | 300 | 音乐教育系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2 |
作曲 | 20 | 作曲系 |
五年 |
电子音乐制作 | 20 | 作曲系 |
四年 | |
视唱练耳 | 10 | 视唱练耳 教研室 | ||
音乐表演 050403 | 声乐(美声、民族、流行) | 110 | 声乐系 |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 90 | 钢琴系 | ||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 100 | 管弦系 | ||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 100 | 民乐系 | ||
舞蹈编导 050410 | 舞蹈编导(表演与教育) | 80 | 舞蹈系 |
报考条件: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考办法:
一、陕西省籍考生只能在本院考点报考,西北地区(甘肃、新疆、青海、宁夏)考生限在本院考点或兰州考点报考;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市籍考生限在本院考点或北京考点报考;山东省籍、河南省籍、湖南省籍、浙江省籍考生限在本省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山西省籍考生限在郑州考点、北京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河北省籍考生限在北京考点、济南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其它省区考生本着就近原则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作曲专业方向、音乐学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限在西安考点报考。
二、考生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09年12月25日每天8:00—22:00
截止时间: 2010年1月15日12:00郑州、长沙、兰州、杭州考点网上报名截止;2月15日12:00济南、北京考点网上报名截止;3月10日12:00西安考点网上报名截止。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设有的报名处进行面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做任何信息更改。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acom.edu.cn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三)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现场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四、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五、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并须准备初试要求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艺术文、理兼收。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 点 |
地 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河南郑州 |
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建设西路109号) |
1月23日—24日 |
1月25日—27日 |
浙江杭州 |
(文一路校区) |
1月24日—25日 |
1月27日—29日 |
湖南长沙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长沙市麓山路36号) |
2月1日—2日 |
2月3日—5日 |
甘肃兰州 |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2月2日—3日 |
2月4日—5日 |
山东济南 |
济南市招办指定报名地点 (济南商贸学校历山路10号) |
2月24日—25日 |
2月26日—28日 |
北 京 |
(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 |
3月3日 |
3月4日—5日 |
陕西西安 |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
3月12日—14日 |
3月15日—19日 |
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一)、音乐学方向 初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 2、基本乐科(视唱练耳、基本乐理)。 (1)面试 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节奏短句模仿:四小节常见节奏型一条; 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视唱:
复试: 音乐命题写作(不少于1000字)。音乐作品听辩(作者、曲名、时代、体裁、地域、乐器)。 三试: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自选曲目1首, 背谱演奏)。民間音乐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任选1首)。 专业口试(音乐学知识、学习音乐的经历、其他方面的基础知识等)。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60%;音乐命题写作20%;音乐作品听辩10%;演奏演唱6%;口试4%。 (二)、音乐教育方向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占专业成绩50%)。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占专业成绩50%)。 (3)、乐理、视唱练耳科目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三)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范围中外民歌、艺术歌曲(不含流行歌曲)。初、复试各演唱一首。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练习曲或复调。复试内容:奏鸣曲或乐曲。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考试,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 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 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的练习曲一首,②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一首。 (3)、器 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和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一)、作曲方向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2、器乐曲创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
复试:
1、和声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容。
2、乐理
音乐基础理论内容。
3、面试
(1)、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2)、民歌(或戏曲、说唱)演唱;
(3)、对自己作品的分析与演奏演唱;
(4)、其他: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视唱练耳。 1. 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2)、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3)、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视唱:
音及音高、音律、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各种调式(音阶、半音阶、调式分析、移调、调式变音)。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专业口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5%。
(二)、电子音乐作曲及制作方向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2、对于电子音乐基础理论的综合素质考查(MIDI技术常识、音频技术常识)。
复试:
1、和声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容。
2、乐理
音乐基础理论内容。
3、面试
(1)、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2)、电子音乐设备及软件应用知识的综合素质考查。
(3)、民歌(或戏曲、说唱)演唱;
(4)、其他: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视唱练耳。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一条; (3)、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视唱: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听写50%,听唱、构唱、视唱40% ,钢琴演奏10%。(乐理、和声为参考科目) 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专业三试(视唱练耳、乐理)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一条; (3)、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视唱:
三、音乐表演专业
(一)、声乐专业方向 1、美声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美声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二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二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二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三)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2、民族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民族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二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二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复试:演唱歌曲二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三)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3、流行唱法: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二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歌曲二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歌曲二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三)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二)、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方向 初试:1、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2、手风琴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3、双排键电子琴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复试:1、钢琴专业: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2、手风琴专业:自选乐曲二首。 3、双排键电子琴专业: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交响乐作品(双排键电子琴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加试给旋律配伴奏。 (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三)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三)、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所有专业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所有专业均须参加三试乐理、视唱练耳考试(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三)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1、管乐(木管与铜管各专业) (1)、木管类 长笛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G大调协奏曲;莎米那德—小协奏曲;多普勒—匈牙利田园幻想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单簧管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韦伯—第二协奏曲;莫扎特—A大调协奏曲;斯波尔—第一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双簧管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维瓦尔第—a小调协奏曲;巴赫—马尔切罗协奏曲;亨德尔—g小调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巴松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B大调协奏曲;旦茨—F大调协奏曲;泰勒曼—e小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萨克斯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维尔瓦—第一奏鸣曲;巴赫—第四奏鸣曲;格拉祖诺夫—小协奏曲;克莱斯顿—奏鸣曲(第一乐章)(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2)铜管类 小号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海顿—♭E大调协奏曲;胡梅尔—♭E大调协奏曲;奈鲁达—♭E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圆号 初试:两个八度的大小调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E大调第二协奏曲;弗兰•施特劳斯—c小调协奏曲;贝多芬—F大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长号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萨克斯—♭B大调小协奏曲;卡•圣桑短歌;阿•吉尔芒交响小品;马尔切罗—F大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大号 初试:抽签演奏二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马尔切诺—F大调奏鸣曲;叶•萨斯—♭B大调小协奏曲;列别杰夫—音乐会快板(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3)、弦乐各专业 小提琴(持八级以上考级合格证者复试须演奏单双音阶,内容同初试) 初试:演奏三个八度单音节及七个琶音,分解三度、半音阶;演奏双音节,包括三度、六度、八度、换指八度、十度;自选中外乐曲一首。 复试:演奏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练习曲一首(克莱第尔42首练习曲程度以上)。 中提琴 初试:演奏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及琶音,三、六、八度双音音阶;练习曲或随想曲两首;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前奏曲和萨拉班德。 复试: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自选一首乐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大提琴 初试:练习曲一首(中级以上程度);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组曲任选一首,《前奏曲和萨拉班德舞曲》、或乐曲一首。 复试:四个八度音阶一条及其琶音,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中级以上程度,不得与初试重复); 以下曲目任选一组;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奏鸣曲的一、二乐章和自选一首技巧性乐曲。 低音提琴 初试:技巧性练习曲一首;有一定难度的乐曲一首; 复试:涉及拇指把位的两至三个八度的音节、琶音;协奏曲或奏鸣曲中任选一快一慢两个乐章或其他有较高难度、有一定篇幅的乐曲。 (4)、其它专业 竖琴 初试:演奏音阶及琶音;自选练习曲一首。 复试:奏鸣曲一首(三个乐章均要演奏)或中外乐曲一首(中级难度以上)。 打击乐 初试:马林巴:自选曲目一首,两个槌,四个槌均可;从全部大调,小调(和声)音阶中抽签,演奏一条。 小鼓:练习曲一首 可参考以下教材:安东尼.赛罗尼《节奏肖像》;安奎斯.德雷克柳斯<Intitum234>;米歇尔.彼得《小鼓高级教程》;网代景介/冈田知之《小太鼓100曲集》;埃克哈特,科内《小鼓教程》。 复试:马林巴或颤音琴:自选曲目一首,需选择四个槌的演奏曲目。 鼓类打击乐器:定音鼓、架子鼓、手鼓、小鼓或打击乐器组合,自选演奏其中一种乐器,曲目1-2首。视奏(小鼓) 古典吉他 初试:J•S巴赫作品一首;自选作品一首。 复试:塞尔维亚音阶(大小调各一首);索尔、泰雷加、奥古斯汀•巴里奥斯、威拉•罗勃斯所作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自选作品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四)、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所有专业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所有专业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所有专业均须参加三试乐理、视唱练耳考试(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三)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1、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 初试:练习曲一至两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不同风格及近现代作品各一首。(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与适当加分) 2、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试:练习曲一至两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不同风格及近现代作品各一首。 3、 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试:练习曲一至两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不同风格及近现代作品各一首。 4、 打击乐 初试:练习曲两首(小军鼓练习曲一首,马林巴或颤音琴练习曲一首。)自选曲目一首。 复试:中国打击乐器(排鼓、中国大鼓、板鼓)乐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器(马林巴或颤音琴)乐曲一首。 四、舞蹈编导专业 初试:自选舞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即兴舞表演(即兴考试中将使用指定音乐并设有规定的情绪或形象)。 复试:基本功能力测试(软开度、跳、转、翻单一动作或考生自备技巧组合);命题音乐编舞(时间不少于2分钟)。 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1)、剧目考试不得穿演出服;(2)、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选剧目音乐自备,要求使用CD格式、单曲单盘。 3、考试项目要求: (1)、自选舞舞种不限,时间3分钟以内,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2)、即兴舞表演, 以5到10人为一组,播放一定长度的音乐启发考生,考生需用舞蹈的方式表现出考题规定的情绪或形象,要求具有一定形象捕捉能力和对音乐的感受力,表演中做到情绪真挚饱满。 (3)、基本功能力测试包括:软度类: 前、旁、后腿的搬、控制、下腰;旋转类:(女)四位、平转、挥鞭转或旁腿转;(男)二位转、平转、旁腿转;跳跃类:(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双飞燕;翻腾类:(女)点翻身、串翻身、侧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腿蹦子、小翻、前后空翻; 以上划横线的内容为必考项目,其余内容为特殊技巧,考生须考虑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完成。 (4)、命题音乐编舞,考生需根据所抽考题内容和音乐的提示,在预备考场组织时间不少于2分钟的舞蹈段落。答题要求:首先要求对所表现的主题、内容和结构做简单的语言自述,且思路清晰、表达流畅;之后进行所编舞蹈的表演,要求具有一定的形象捕捉能力和舞蹈结构意识。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我院按照当年招生计划数与专业合格数1:2的比例在我院网站公布各考点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陕西省考生报名手续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外省考生按当地招生办规定办理。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三、参照各省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我院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线上考生录取原则为: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专业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必须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身体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从火车站乘14路、229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1287 传真029-85253474 85391952
电子信箱:xacm02@pub.xaonline.com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