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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振兴戏剧(影视)事业,提高各专业艺术院团和戏剧爱好者的表演艺术水平,培养既有艺术实践经验,又能掌握理论知识的表演人才。我院开办2009年表演进修班(全日制),学制一年,2009年9月——2010年6月。 我院为表演进修班配备优秀的师资力量,由专业教学管理人员管理教学,表演专业教授、副教授指导教学,青年骨干教师和MFA艺术硕士生组成教学梯队,充分保证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学员入学后按教学计划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进修证书。 ● 报考对象及条件: 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纪律。 2. 各省市话剧团、电视台、电影厂及地方文艺团体中具有一定舞台、影视表演 实践经验的演员,以及具有一定基础的文艺爱好者。 3. 年龄十六至三十五岁,身体健康者。 ● 免试入学者条件: 1. 凡参加我院表演本科考试三试,最终未录取者,凭当年准考证可免试在进修班学习。 2. 凡外省市表演专业在校本科生,由学校推荐,提供相关的在校成绩单等证明, 经我院相关责能部门商榷并批复后可免考转入我院进修班学习。 ● 学制和学费: 本班学制一年(走读全日制) 2009年9月 一一2010年6月。每位学员一 学年(二学期),学费16000元人民币(另收教材费200元,观摩费200元)。 ● 报考办法: 1.提交个人相关的证件和证明复印件,单位委派的需提供介绍信。 2.从2009年3月起至7月8日止实行网上报名。下载表格填妥后发至表演进修班管理办公室的邮箱:byx_206@yahoo.com.cn(请在考试前两周来系部综合办公楼2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收取报名费及考试费100元人民币。 4.交一寸免冠报名照4张(彩色或黑白)。 ● 考试时间与内容: 根据报考材料审核,定于7月9日上午8:30,我们将在上海戏剧学院 教学楼进行专业考试。考试内容:朗诵(故事,散文或寓言,任选一篇)、形体(舞蹈、广播体操任选) 唱歌(美声、民族、通俗任选)、即兴表演。 ● 录取和待遇: 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院将于考试后两周发给录取通知书。该班学员在院学习期间应遵守我院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学习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我院不负责分配。本班学员住宿自理。 邮政编码:200040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或延安西路355号) 上诲戏剧学院 联系人:虞老师 电话:021- 62488616 传真:021-624956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