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专业理论知识(2011年开始改为国画);各科成绩满分分别为临帖120分、创作120分、专业理论知识6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安排
报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专业的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2010年1月9日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报到缴费,10日考试。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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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9:00-12:00 |
临帖、创作 |
下午 |
2:30-4:00 |
专业理论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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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9:00-12:00 |
临帖、创作 |
下午 |
2:30-4:00 |
专业理论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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