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高校设置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新设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传真:0571-88008913
通信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