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高招办: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09]47号)规定,“高职单招招生对象为具有福建省户籍的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指与所学专业相关、社会或行业认可的某项专业技术或技能证书,不含通用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文件增加了高职单招的报名条件,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根据该文件规定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要求,现就报考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只要持有《2010年福建省高职单招考生需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目录》(附后,供各地招办审核证件时对照、查询)中所列的一种职业资格证书,就可以报考高职单招。
2、如个别考生由于客观原因(如颁证单位暂时未颁发或者证件丢失正在补办中,等等)暂时不能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允许考生在领取准考证之前补充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核,现场确认时先予审核通过,并做好登记。如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仍不能提供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其准考证不予发放,考生的考试资格予以取消。
3、如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在《2010年福建省高职单招考生需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目录》中,以及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其他特殊情况,请各地汇总上报,统一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