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闽政办[2008]59号)、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闽政办[2008]50号)及《关于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的意见》(闽政办〔2008〕1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与台湾中国科技大学亲、 台湾民技术学院、台湾大仁科技大学等院校开展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该项目有如下优势:
1、闽台合作项目属国家计划内统招。
纳入国家计划内统招,学生所有待遇与国家计划内统招学生一样, 入学后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2、收费标准和普通高职专业一样。
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与对应的高职专业一样, 以旅游管理专业为例,旅游管理(闽台合作项目)与普通高职旅游管理专业的学费一样,均为7500元/年。
3、师资力量雄厚。
与我校联合开展人才培养项目的台湾高校,办学历史悠久,办学水平高,科系专业配套齐全‚教师拥有博士学位或助理教授职称占全部教师的80%以上, 各科系广泛采用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深入贯彻校企合作,依托产业优势资源开展教学活动。
4、专业特色显著。
通过分析福建省高职学生就业前景,我校积极引进台湾院校的优势专业来填补福建省紧缺人才的空白,将市场需求较大的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等专业,与台湾院校的相关专业进行对接。
5、教学资源丰富。
该项目1/4的课程要从台湾高校聘请优秀师资来担任, 1/3的专业教学计划要由台湾高校制订。
6、就业前景看好。
我校依托友达光电等著名台资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整合两岸高校和台资企业的共同参与,缩短学生与社会、企业的距离‚实行“订单式” 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台资企业的岗位需求,学校会安排学生进入企业接受岗位认知、在岗学习、 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学生毕业后由我校推荐到联办的台资企业就业。
7、选拔优秀学生赴台学习。
在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开展过程中,经我校与台湾合作院校考核,思想政治合格、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条件良好,并自愿赴台学习的学生,我校将组织赴台湾,与台湾高校的学生共同学习、生活。